第8章 道德的成长
作者:乔丹?彼得森    更新:2024-03-24 00:11
  第8章 道德的成长


  ●人只要活得快乐,就一定有明智、高贵、公正的人生。同理,人只要活得明智、高贵、公正,就一定有快乐的人生。


  ——伊壁鸠鲁


  ●若人作善己,应复数数作;当喜于作善,积善则受乐。


  ——佛陀

  每当我们听到那些贤人及长者苦口婆心地要求年轻人要道德高尚时,就觉得他们像空口说大话的推销员。很多文化只要一谈到智慧,基本上就逃不脱这个调调:“来来来,今天我带了一种吃了会让人快乐、健康、有钱、长智慧的神奇补药!吃了这个药,你就上天堂了,可以享有世上最大的快乐!只要你道德高尚,就办得到!”年轻人一听到这种论调,马上两眼一翻,把这些话当耳边风。


  年轻人的兴趣、希望永远跟长辈大相径庭。他们会很快找出自己追求目标的方法,最后搞得一团糟,但这就是年轻人建立自己人格的冒险之旅。哈克贝利宁可逃离养母家,跟着一个小农奴一起乘木筏悠游密西西比河;年轻的佛陀宁可离开父亲的皇宫,跑到树林里修行;天行者卢克则离开自己原来居住的行星,加入银河反抗军。这三个年轻人都选择了史诗般的人生旅程,历经种种艰辛,终于长大成人,展现自己原本没有的美德。在我们读者心中,这些历尽千辛万苦修得的美德实在让人佩服,因为这些美德反映出深刻且真实的人格,是那些只会把大人的教导照章全收的孩子望尘莫及的。


  ★★★幸福实验:

  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杰明·富兰克林绝对是一位相当值得我们敬佩的传奇人物。1706年,富兰克林出生于美国的波士顿,12岁那年,富兰克林开始当他哥哥詹姆斯的学徒,当时詹姆斯经营了一家印刷厂。当学徒那几年,富兰克林常常跟詹姆斯争吵,詹姆斯也动辄对富兰克林拳打脚踢,富兰克林一心只想自由,但是詹姆斯拿出学徒合约当法宝,不肯放人。


  到了17岁,富兰克林终于忍无可忍,决定离家出走,搭船逃到纽约,但在纽约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跑到费城。他先找到印刷学徒的工作,经过不断努力与辛勤工作,富兰克林终于开了自己的印刷厂,还自己发行报纸。富兰克林其他的事业亦相当成功:在科学方面,富兰克林证明了闪电是电,后来还发明了避雷针;政治上,富兰克林担任过无数公职。富兰克林活到84岁,一辈子都过得很痛快;他对自己在科学上的发现及公共事务的成就相当自豪;他深爱并尊崇美、法两国;而且即使上了年纪,他还是很在意异性的目光。


  富兰克林有什么人生秘诀?秘诀就是美德,但不是现代人认为的那种紧张兮兮、敌视享乐、清教徒式的美德,而是一种可追溯到古希腊,具有更宽松含义的美德。希腊语中aretē具有优异、美德或善行等含义,且特别强调实用的那一面。比如刀子的aretē就是好切;眼睛的aretē就是看得清楚;而人的aretē则是……这可是个最最古老的哲学问题:到底什么才是人的本性、作用或目标,让我们得以据此判断一个人过得好还是不好?当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或快乐(eudaimonia)是“符合优异或美德原则的心灵活动”时,他可没有说快乐来自施舍给穷人,压抑性欲。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好的人生可让我们发挥自己的长处和发展潜能,成为一个符合自己本性的人。亚里士多德虽然不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皆为神明所设计,但他相信宇宙间所有事物皆有其telos,也就是目的。


  富兰克林有一种过人天赋:他能看出事情的潜力,并让它充分展现出来,例如,富兰克林看出人行道及街灯、消防队、公共图书馆的潜力后,便在费城大力推动上述公共建设。此外,他也看到美国成为共和国的潜力,于是在美国独立建国的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他也看到自己还有自我发展的空间,所以便下定决心磨炼自我。二十七八岁开始经营印刷事业后,富兰克林便着手实施他的“大胆、艰苦的道德发展A计划”。他选了几项美德进行自我锻炼,在生活中身体力行。不过,他马上发现“自我”的能耐有限:

  每当我全心对付某项缺点,常常就又发现自己别的缺点;只要一不注意,习惯就占了上风;有时,光靠理智是克服不了自己原有习性的。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光是心里以为自己一定能表现出高尚道德,并不足以避掉故态复萌的窘境,在自己能稳定、持续地表现出正直的行为之前,一定得先革除坏习惯,养成好习性。


  富兰克林是一位出色的心理学家,他凭直觉就知道只有先把大象训练好,骑象人才可能成功,所以他设计了一套美德训练计划。他列了13项美德,每一项美德都有他应该或不应该做的行为。(比方“节制”:食不过饱;“节俭”:珍惜一丝一缕,但要善待他人及自己;“贞洁”:不可纵欲,但因健康或传宗接代之故则可)。他还印了一个表,上面共分7栏(每一栏代表一星期的每一天)13行(每一行代表每一种美德),每次只要他某一天没有遵守某项美德,他就会在那个小格子里画个黑点。


  富兰克林一星期只专注于某项美德,整个星期的重点就是做到那项美德,其他美德先不管,但是如果其他美德他没做好,那么他还是会做记号。如此进行了13个星期后,他又再照表操兵。然后他发现,表上的黑点越来越少。富兰克林在他的自传上写道:“如果我没有进行这个‘道德发展A计划’,我绝对不可能比以前更好、更幸福。”他还说:“我要这么告诉我的子孙,就是靠着这套锦囊妙计,还有上帝的保佑,他们的祖先和我才有办法一辈子享受幸福人生,而且一直到写这段文章的79岁高龄,依旧快意无限。”


  当然,我们无从得知如果富兰克林没有那个美德表,一辈子是否就不会那么快乐、成功,但是我们可以找找其他证据,来检验他对人类心理的主张,该主张被我称为“美德假设”,该假设跟本章开头的伊壁鸠鲁及佛陀的引言看法相同:培养美德,能让人享有幸福人生。不过,我们有太多理由可以质疑这个“美德假设”的说法,富兰克林就承认自己完全做不到谦逊的美德,最后他只好学着摆出谦逊的样子,以博得社会大众的好感。或许“美德假设”这套主张最后只有在运用权谋、马基雅维利式的做法下才会成立:不管我们自己的真正品格如何,只要能表现出很有美德的样子,我们就会成功、幸福。


  ○古人追求的美德○


  所有观念都有其起源,因此也就有了包袱。西方人一想到道德,使用的就是存在好几千年的观念,但近200年来,有关道德的观念已出现相当多的变化。西方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西方人的道德观念是异于其他文化的,西方人的道德态度是建立在特定心理假设上,但这套假设以现今的眼光来看,并不正确。


  每种文化都很关心未来子孙的道德发展,所以每种文化都留下不少道德方面的著作,我们可以从这些著作看出不同文化的道德看法。不同的文化对道德各有特定的规定与禁律,但其基本精神大体是一致的。大部分文化都会把人们应培养的美德一一列出,而这些美德至今仍被大部分文化重视(比如,诚实、正义、勇敢、仁慈、自制、尊敬权威等)。对各种美德而言,哪些行为是好的,哪些行为是坏的,大部分文化也都会清楚载明,并一再灌输大家一个观念:愿意修养自身美德者,就会获益。


  《阿曼尼摩比之教诲》(Teaching of Amenemope)是人类最早专门探讨道德教诲的一本著作,是于公元前1300年左右问世的一本埃及文本。该文本开宗明义便讲,这是一本有关“人生教诲”的书,也是一本教人“如何追求人生幸福”的书,只要把本书教诲牢记于心,“就会发现人生的黄金屋,你的身体就会茁壮成长”。阿曼尼摩比接下来花了30章的篇幅,谆谆教诲人们应如何对待他人,自我克制,并从中找到成功与满足。书中有这样的例子,有一段内容不厌其烦地要求大家要诚实,尤其要尊重其他农夫所立的边界,该书如此写道:

  只要认真耕耘,就会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你会从脱粒后的麦田,收到香浓的面包。


  上帝赐给我们一蒲式耳[1],


  胜过偷抢拐骗得到的五千蒲式耳,

  宁可快活地啃着面包,


  也不要坐拥宝山却心苦恼。


  另一个共同特征是,这些古老文本都非常强调格言及好榜样,而非逻辑与证明。格言大多是精雕细琢,字字珠玑,务求让人读后灵光一闪,点头称是。好榜样则可激发我们的钦佩与敬畏之情。当道德教诲诉诸情绪,其谈话对象便同时包括“自我”及“心理”。孔夫子与佛陀的智慧最后变成一句句亘古永存的格言警语,即便今人读之,大多出于阅读乐趣,找寻人生指引,但亦叫人心有戚戚焉,称其为众人心中“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人生法则”。


  许多古老文本的第三项共同特征是,它们都非常重视实践及习惯,而非以事实为依据的知识。孔子曾以学音乐跟培养道德相比,表示两者皆需研读文本,遵守好榜样立下的规范,并经多年不断练习以求臻于“化境”。对此,亚里士多德也用过类似的比喻说法:

  要想成为盖房子的工匠,就要多盖房子;要想成为竖琴家,就要多弹竖琴。同理,只有行公义,才能成为正义之士;只有多自制,才能学会自制;只有行事勇敢,才能成为勇者。


  佛陀写了“八正道”,为信徒之修行指南,列出了许多信徒应遵守的行为,只要信徒反复练习,便可成为一合乎道德规范(讲对话、做对事、过对的生活)、自律自重之人(不断努力、小心注意、集中心神)。


  通过上述的修身之道,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人对道德所秉持的心理,跟富兰克林的相似,其实是相当复杂的。他们知道,人们只有在大象受到良好训练后,才能学会美德。而且这项训练需日积月累,不断重复,方可奏效。在此训练中,骑象人必须参与其中,但如果道德教诲只给予显性知识(骑象人可宣之于口者),这对大象是产生不了效果的,对行为的影响也极其有限。道德教育必须包含默会知识——巧妙的社会知觉及社会情绪方面的技巧,让人可以很自然地在每一种情境下感受到正确行为,知道该如何做,并进而有做的想法。对古人来说,道德是一种实用的智慧。


  ○人为何会迷失在道德迷宫中○

  西方人的道德观刚上场时,西方文化跟别的文化一样,都把焦点聚在美德本身。不管是《圣经》、《荷马史诗》或《伊索寓言》,西方的奠基文化都非常重视箴言、格言、寓言及好榜样,并以此讲解、教诲人们美德的内涵。柏拉图的《理想国》及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是两本非常重要的希腊哲学著作,也是两本专门探讨美德及如何培养美德的专论。即便是以享乐为人生目标的伊壁鸠鲁,也相信人们要先有美德,才能享有生活的乐趣。


  单一的道德准则


  在这些古老辉煌的希腊哲学著作中,其实已种下后世失败之因。第一,希腊人探求道德的心灵,同时也开启了人类科学探索的大门,而科学探索旨在找出能解释宇宙中无穷多变事物的最小定理。也就是说,科学强调精简,美德强调的则是原理,而一项又一项的美德,其原理绝不可能精简。因此对强调科学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从所有人身上归纳出一套一体适用的美德、原则或准则更令人满意?第二,自理性思维开始席卷哲学界后,许多哲学家对以习惯及感觉为本的美德心生不满,虽然柏拉图是以骑象人的理性来建构美德,但柏拉图也承认,美德需要以热情做支撑,但不是脱轨的热情,所以柏拉图后来才会想出复杂的马车驾驶隐喻:两匹马中,有一匹马具有某种美德,但另一匹没有。对柏拉图及后来许多思想家而言,理性是众神赐给人类的礼物,是一个可用来控制人类动物本能的工具。因此,应该由理性来主导一切。


  追求精简与崇尚理性,这两粒种子在罗马衰亡之后沉睡了好几个世纪,但到了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时期,这两粒种子开始发芽,成长茁壮。随着科技与商业的发展进步,新的世界诞生了,人们开始寻找合乎理性规范的社会及政治架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在17世纪时,还沾沾自喜地以上帝的仁慈来建立其伦理学的思想体系,但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却一心想建立一套不以神迹或上帝的力量为基础的伦理学。这就像有人拿出一个奖品在哲学家眼前晃着,而这个奖品具有类似诱使早期飞行员不顾性命冒险的魔力:第一位想出以理性力量为基础,可让人清楚分出好和坏的单一道德准则的哲学家,便可获得一万英镑的奖金。


  如果真有这份大奖,那么我觉得得奖人应该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康德跟柏拉图一样,相信人类有双重天性:一部分是兽性,另一部分是理性。人类的兽性依循自然定律运作,跟石头因地心引力而掉落或狮子追杀猎物的道理一样。这种兽性没有什么道德可言,纯粹是因果关系。康德又说,人类的理性则依循不同的定律运作:理性能遵守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可依据个人遵守正确行为规范的程度,来判断其个人道德。何谓正确的行为规范?对此,康德想出了道德哲学中最高明的一个妙招。康德提出这样的推论:道德规范如欲成为定律,必须是放诸四海而皆准。如果万有引力会对男人和女人产生不同的作用,或对意大利人和对埃及人会产生不同作用,那么我们就不能称“万有引力”为一种定律。


  康德表示,我们不应该去找所有人都能接受的道德规范(一来很难办得到,二来很可能只能得出一些枯燥无味的通则),而应该把问题颠倒过来,要大家去思考一个问题——这些约束众人的行为规范,是否可作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定律:如果你已不愿再信守一个不合时宜的承诺,难道你真的可以提出这样的规范吗——人们应该毁弃不合时宜的承诺?一旦我们同意这样的行为规范,所有的承诺就会顿时变得毫无意义。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能同意“人可以用偷拐抢骗等方式去夺取其他人的权利或财产”的原因,因为总有一天你会成为另一个受害者。这个康德称为“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简单测验,威力强大,它让伦理学变成应用逻辑学(applied logic)的一支,伦理学的内容从此变得较为明确,不像世俗伦理学(secular ethics),一旦没有借助典籍,就很容易给人一种雾里看花之感。


  几十年后,英国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向康德挑战这项哲学大奖。边沁在1767年当上律师,当时英国的法律不仅内容复杂,而且毫无效率,边沁跟其他启蒙时期的人一样,也具有大胆创新的精神,于是他为英国重新设计了一套司法及立法系统,其核心思想是,先设定出明确目标,再以最理性的手段来达成目标。边沁指出,所有立法的最后目标就是人的利益。所得利益越大,效果越好。边沁为功利主义之父,功利主义的教条就是,所有决策(包括立法及个人)的目标都是追求最大利益(效用),但由谁获益,功利主义者并不在意。


  康德与边沁两派间的论战一直延续到现在。康德的后继者(被称为“义务论者”)详细地阐述责任及义务的定义,他们认为,有道德的人必须遵守道德规范,即使该行为会导致不好的结果(例如,我们绝对不可以杀害无辜,即便这么做可以拯救100条人命,我们也必须严守这个规范)。边沁的后继者(被称为“结果论者”)则明确制定出可达到最大利益的规则及政策,即便该行为有时会违背其他道德原则(如果杀一个无辜的人可以拯救100条人命,那就做吧,除非该行为会立下一个坏榜样,从而导致其他问题,那就又另当别论)。


  尽管两大阵营立论迥异,但在几个重点上却又殊途同归。两大阵营都采取精简立论法,即所有决定都应依据单一原则来制订,不管是以“绝对命令”为原则,还是以“最大效益”为原则。两个阵营也都主张,只有骑象人能做抉择,因为道德抉择需要逻辑推理,有时候甚至还需要数学计算。两个阵营都不相信直觉及内心感觉,认为直觉及感觉会妨碍正确推理。此外,两个阵营也都回避具象,偏好抽象,即当我们在思考问题以做出决定的时候,不需要仔细去了解相关人物的背景,或其信仰及文化传统,我们只需要知道一些当事人的基本事实与个人喜恶(这是功利主义者的主张)。当事人的时代背景或国籍并不重要,是我们的朋友、敌人或陌生人也不打紧。对这两大阵营的人而言,道德定律跟物理定律一样,对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是一体适用的。


  以上两种哲学方法的提出,对我们现今立法和政治理论的提出及实务运作有非常大的贡献,让社会能在有效追求人们利益的同时(边沁),亦能兼顾个人权利(康德)。不过,这些观念同时也广泛渗透到西方文化的各个层面,从而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哲学家埃德蒙·平科夫斯(Edmund Pincoffs)指出,在结果论者及义务论者共同携手下,20世纪西方人心中的道德已变成一种道德窘境及道德困境的研究。


  古希腊人把道德焦点摆在个人人格上,所问的问题是“我们每个人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但是现代伦理学却把焦点摆在行为上,所问的问题则是“某项行为是对或错”。哲学家们现在得跟生死两难的问题搏斗:我们可以杀一个人来拯救5个人吗?我们可以用堕胎后的胚胎来做干细胞的研究来源吗?如果一名妇人已丧失意识瘫痪15年,我们可不可以拔掉她赖以为生的进食管?一般人则要面对没有那么生死攸关的窘境:如果其他人没有如实报税,那么我还要依法缴税吗?如果我捡到一名毒品贩子的皮夹,那么我要交给警方吗?我要把自己的风流艳遇告诉另一半吗?


  由人格道德转向困境道德


  道德焦点从人格道德(character ethics)转向困境道德(quandary ethics),使得道德教育的重心也从原来的美德转向道德推论。如果道德涉及两难困境,我们的道德教育就会变成一种解决问题的训练。我们必须教孩子如何思考道德问题,尤其要教孩子克服原有的自我,去考虑到其他人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及80年代以来,美国的种族日趋多元化,权威式的教育方法不再受大众青睐,关于特定道德及价值观的道德教育逐渐过时。理性主义式的困境道德观大行其道,许多老师及家长也趋之若鹜,最典型就是以下这段出自一本最近出版的儿童教养手册的内容:“本手册目的不在教导孩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而是要教孩子如何思考,好让他们自己决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为什么。”


  我认为道德教育从人格道德转向困境道德是非常严重的错误,理由有二。第一,这会削弱道德的力量,并窄化道德的范畴。在古人眼中,人的每项行为都关乎美德及人格,但在现代人眼中,道德则仅仅局限于特定情境。在现代人单薄又局限的道德观念中,所谓有道德的人是指捐款给慈善团体、帮助别人、遵守规定,以及大体而言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者。现代人大部分活动及决定其实都与道德无关。当道德已窄化成“自私自利”的反义词时,美德假设就变成一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套用现代的说法,美德假设的主张,变成“违反自身利益的行为反而有利自身利益”。我知道要大家相信这种说法很困难,而且不见得所有情况皆符合。富兰克林在他那个时代向大众宣扬美德假设的主张,铁定要比我容易得多。富兰克林跟古人一样,其美德观念远比我们丰富且深厚,他们认为美德是个人为成为更有效率、更有吸引力的人,而努力培养的各种优异才能。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德本身就是一种报偿。富兰克林的例子可让其同时代人及后代子孙去思考一个问题:你愿不愿意为自己未来的幸福去努力,还是你懒惰、短视到连努力都不愿意?

  第二个理由则与道德教育的重心从美德转向道德推论有关,因为这种道德分析是出自一种很糟的心理学训练。20世纪70年代以来,道德教育开始把骑象人跟大象分开,只训练骑象人独自解决问题。标准的上课方式就是,先上几个小时的个案研究,接下来在教室里讨论种种道德困境,然后就播放影片(影片中的当事人遇到种种道德困境,之后做出正确抉择),如此,孩子便学会如何思考道德问题(而非何为道德)。之后,课程结束,骑象人趁着下课时间又跑回去坐在大象背上,一切照旧。教孩子理性思考,然后期待孩子表现出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这就像去摇狗的尾巴好让狗高兴一样,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我在上研究生一年级时发现自己道德推论的弱点。当时我拜读过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家彼德·辛格(Peter Singer,他是一位强调人道主义的结果论者)的著作——《实践伦理学》(Practical Ethics)。这本书告诉我们,如何在关怀他人福祉的同时,解决许多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道德问题。辛格在书中的有关残杀动物的道德问题的思考,改变了我对食物的态度。辛格针对残杀动物的道德问题,合情合理地提出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会让任何有知觉的生物感受到痛楚及伤害的行为都是不对的,所以现今大规模的畜牧养殖是不道德的。第二,杀害存有一定自我意识及感情的生物是不对的行为,所以人类去杀害有较大脑部及较发达社会行为的动物(如其他灵长类及哺乳类动物)是不对的,就算它们原先被蓄养在舒适环境中,之后再以无痛的方式予以宰杀,这样的行为仍然不对。辛格强有力的论点让我一时之间完全信服,看过那本书之后,我在道德上开始反对所有大规模的畜牧养殖。道德上我虽反对,但行为上并没有反对。我还是很喜欢吃肉,看过辛格的《实践伦理学》的头半年,我唯一改变的是,每次点汉堡时,我就会感觉到自己的虚伪。


  读研究生二年级时,我开始研究与恶心(厌恶)有关的人类情绪反应,当时我跟保罗·罗津(Paul Rozin)一起研究这个议题,罗津是研究“吃”的心理学的先驱及权威。当时罗津跟我努力找各种恶心的影片,好让我们的被试在看了影片后产生恶心的感觉,有一天早上,我们跟一位研究助理碰面,这位研究助理把他找到的影片放给我们看。其中有一个片名叫《死亡真面目》(Faces of Death)的影片,该影片将各种真实及假造的杀戮画面剪接在一起(有些画面非常吓人,因道德关系,我们不予采用)。除了自杀及行刑处死的画面外,影片中还有一段屠宰场宰杀动物的画面。当我看到成群的牛走向滴着鲜血的肢解输送带,先是受到重击,然后被钩子钩起,最后被切成一片又一片,我内心的恐惧达到最高点。看完影片后,我跟罗津一起去吃午餐,好一边讨论实验计划,结果我们两人不约而同都点了素食。几天后,影片中的血腥画面还是让我觉得恶心不已,这时,我体内的感觉跟辛格告诉我的观点终于合而为一,我的大象跟骑象人达成共识,我在当时变成了一个素食主义者。三个星期后,我体内恶心的感觉慢慢消失,我开始吃一点儿鱼跟鸡肉,之后也开始吃红肉,但18年后的现在,我仍然不太爱吃红肉,如果要吃,我也会选非大规模畜养并宰杀的动物的肉。


  这次经验给我一个很重要的启示:我向来自认是个相当理性的人,辛格的说法对我也很有说服力,容我用自己的话把这首歌再唱一次——我看到正确的道路,也知道该走这条路,但我却走错路,直到内心感觉涌现,推了我一把,才让我走上正途。


  ○积极心理学对美德的解读○


  不管身处哪个国家或哪个时代,我们总是会听到“人类迷失了”的呼喊,美国在经历过动荡的20世纪60年代与经济萧条及犯罪率高升的20世纪70年代之后,这样的呼声日益高涨。政治上的保守派,尤其是有强烈宗教信仰者,对那种“不谈价值观”式的道德教育,以及给孩子自己思考的权力,却不去教孩子正确事实与价值观的教育方式,简直是怒不可遏。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这些保守派开始起来挑战现有的教育体制,大声呼吁应在学校推行人格教育,并以在家自学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学习人格教育的课程。


  同样是在20世纪80年代,有几位哲学家也开始协助建立美德理论,其中最有名的是伦理学家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在其著作《德性之后》(After Virtue)提出的主张——“启蒙时期”提出的人类应建立一种放诸四海皆准、无须文本式的道德倡议,从一开始就注定会走上失败的命运。具有共同价值观的文化都有一套思想架构,人们就是依据这套架构来评断自己与他人。例如,如果以公元前4世纪的雅典为背景,我们就可以轻易地讨论哪些是僧侣、士兵、母亲或商人所应具备的美德。一旦我们拿掉一个人的身份跟背景,根本就没有讨论的依据。一个漂浮于空中、没有性别、没有年龄、没有职业,也没有文化,单单只是一个空泛的“人”,你怎么讨论他应该具备什么美德?由于现代的伦理学忽略具象,使得我们的道德观越来越淡薄——表面看似放诸四海皆准,实际什么也没有。麦金泰尔指出,美德必须以特定传统为基础才得以茁壮成长,但现代人已失去美德的语言,所以现代人很难找到人生的意义、一致性与目的。


  6种美德


  近来,心理学界也开始参与这项运动,1998年,塞利格曼提出心理学已迷失方向,于是他创立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塞利格曼认为心理学过度把注意力放在异常病状及人性黑暗面上,对于人身上的良善与高贵反而视而不见。塞利格曼指出,心理学家会编出一大本《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The Diagnostics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用来诊断每一种心理疾病及行为异常反应,但心理学却没有发展出可以用来讨论人体健康与才能的语言。塞利格曼提出积极心理学的首要目的,便是要制订一本可检测出人格优点及美德的诊断手册。他跟另一位任教于密歇根大学的克里斯托弗·彼得森(Christopher Peterson)教授合力拟出一份优势调查表,他们希望这份列表能适用于所有文化。当时我告诉他们,这张表无须适用于所有文化,而应以大规模工业化社会为目标,有好几位人类学家也持与我相同的看法。现在看来,他们两人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第一步,塞利格曼与彼得森先把他们搜集到的所有美德列表研究一番,从重要的宗教典籍到童子军誓词(信任、忠诚、助人、友善等),他们制作出一张又一张的美德列表,并从中找出重复出现的美德,最后虽然没有找到一项出现在所有列表上的单一美德,但有六大类,也就是六大类相关美德群组几乎重复出现于所有美德列表上:智慧与知识、勇气、仁爱、正义、节制(超越原有的自我)。[2]一般人普遍皆能接受这些美德,因为从抽象层次而言,如何成为智慧、勇敢或仁爱之人,本来就见仁见智,但在所有人类文化中,绝对找不到一种排斥所有这六大类美德的文化。(你能想象在一种文化里,父母会希望他的孩子长大后变成愚笨、懦弱及残暴之人吗?)这份六大类美德列表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可以作为我们建立更明确的人格优势(strengths of character)的基本架构。塞利格曼与彼得森对人格优点的定义为,能表现、执行并培养出某种美德的方式。每种美德的培养方式不一而足,人跟文化一样,同一种美德的培养方式下的人也各不相同,但这就是这张分类表的真正意义。虽然这张表点出六大类美德的特定培养方式,但它并未强调所有人都必须采取某种方式才能培养出该美德。这张分类表是用来诊断人们具备哪些人格优势的工具,能帮助大家找出培养美德的良方。


  24种人格优势


  对于人格优势的诊断,塞利格曼与彼得森提出24项原则,每项原则都能让人培养出六大类美德中的某一种美德。只要依据下表,或完成以下的优势测验(请查询www.authentichappiness.org),便可自行诊断自己具有哪些美德。


  对这六大类美德,我想大家应该都没什么意见,但对每项美德群组中的各项优势,大家可能就不以为然了。为什么幽默感可以让人超越自我?为什么是领导力列在表上,而不是追随与服从的美德——有责任感、遵守规范、服从?没关系,请继续,塞利格曼与彼得森提出这个分类表的用意,就是要刺激大家不断去讨论,好提出各种人格优势与美德,之后再由科学界及心理治疗师们整理出相关细节。DSM每10~15年就会从头到尾彻底修订一遍,所以人格优势及美德分类表(积极心理学家们简称该表为“非DSM”)也应该每隔几年就修订一次。塞利格曼与彼得森勇于求真、不怕犯错,他们两人已展现出“足智多谋”、“领导能力”及“秉持希望”这三项人格优势。


  人格优势及美德分类表的提出让大家可针对这个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激发出更多想法。以下是我个人最引以为豪的点子: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劣势上。你的新年新希望是不是都在希望如何改进自己的劣势?这类新年新希望延续了多少年了?单靠意志力就想改变自己的个性,绝对没那么容易,辛辛苦苦改善自己的劣势,这种苦差事我想大概没人会乐在其中。如果过程中找不到乐趣或强化作用,那么除非你有富兰克林的意志力,否则你很快就会打退堂鼓。人其实不需要样样都强,人生处处有机会,所以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克服自己的劣势。


  我在弗吉尼亚大学所开的积极心理学的课程中,最后一项计划就是如何让学生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我们会鼓励学生运用所有心理学的手段来改造自己,之后让学生证明自己如何达成目标。每年大约有一半的学生会成功,通常最能成功改造自己的学生不是采用认知行为疗法(这招真的有效),就是运用优势改进法,也有人两者皆用。


  ★★★幸福实验:

  有一位学生一直哀叹自己常会记恨,她心里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如何伤害过她。她在这项课程中采取的策略就是,运用自己关爱别人的优势。每次她一发现自己又坠入“被迫害情结”时,就会回想一下自己跟这个人曾有过的美好记忆,如此一来,她心里就会涌现一阵感动。每当脑海闪过这种感动,就会减少自己的怨恨,这种刻意的心理回想过程久而久之会习惯成自然,最后她慢慢学会原谅别人(期末报告的时候,她拿出自己的改造日志,日志中详细记录自己进步的情形),每进一步,骑象人就不断奖励大象继续努力下去。


  21岁的朱莉娅刚动过脑癌手术,她必须面对人生的生死搏斗。为了克服心里的恐惧,她拿出自己的优势来对抗命运的折磨,这项优势就是热情。她把自己参加的学校活动,跟自己到学校附近风景优美的蓝脊山登山步行等活动列成不同的表,还与班上同学一起分享这些表的内容。她拿原本应该用来读书的时间跑去登山,还邀大家跟她一起去爬山。大家常说逆境会让人想充实地过好每一天,朱莉娅靠着自己的努力,运用自己热情的天性,成功地改变自己的人生(她现在还是一个充满热情的人)。


  培养美德听起来像是份苦差事,事实上也常常如此,但是如果我们把美德想成卓越的能力,那么只要运用自己原有的人格优势,就可以培养出各种卓越的能力,因为只要我们努力表现原有的人格优点,就会有所回报。也就是说,原本的苦差事,突然间变成了心理学家希斯赞特米哈伊形容的“心流体验”,不再那么令人痛苦。这就像塞利格曼形容的“达到令人心满意足的状态”,也就是说当你全心投入时,你将发挥自己的优势,沉浸其中,达到浑然忘我的境界。


  ○宗教对美德的解读○难题简答:美德本身就是一种回报


  美德本身就是一种回报,这种说法显然只适用于该回报对人是“有益”的美德。如果你好奇心强或好学,那么你一定乐于以旅行、参观美术馆、听演讲等方式来增长智慧。如果你有强烈的美感天分,那么欣赏大峡谷壮丽的景观会让你有超越自我的无穷乐趣。不过,如果我们因此就认为“人只要做正确的事就会心神舒畅”,就未免过于天真。美德假设真正的考验在于,现代人狭隘的道德观认为所谓的道德就是“牺牲自我以利他人”。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德假设是否依然成立?先将个人成长、追求卓越等摆在一旁,我们现在要探讨的是,有些不利我个人自身利益,但却有利于他人之行为,这样的行为实在非我所愿,但我真的做了,是否仍然对我自己有好处?贤人及道德家们总是回答“是”,但要科学界接受这个答案,就要达到以下条件:何时成立?为什么?

  宗教界跟科学界一开始的答案都一样,但是解释的方法却各有妙处。宗教贤哲们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出神圣的“今生来世”说:你一定要行善,因为作恶会被上帝惩罚,行善上帝就会奖赏。基督教徒则有“做好事上天堂,做坏事下地狱”的观念。印度教则有因果报应的观念:你这辈子行善与否,老天爷会在下辈子回报你,做好事,下辈子就有较好的出身,做坏事,下辈子就投胎到较低的阶级。


  我没有资格评断上帝、天堂或来世究竟存不存在,但身为一位心理学家,我可以指出这种今生来世的观念显现出两种原始的道德观。20世纪20年代,杰出的发展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常跟孩子们一起跪在地上玩打弹珠跟抛接子的游戏,从孩子的游戏中,皮亚杰建构出人类道德发展的过程。皮亚杰发现,孩子们会发展出一套复杂的对错观念,通过游戏,他们认为许多游戏规则是神圣不可侵犯且不可改变的。这时,孩子们已产生“内在公正”(immanent justice)[3]的观念,即正义本就存在于行为之中。到这个阶段,孩子们会认为一旦自己违反游戏规则,就算是无心之过,也一定会碰上坏事,而且就算没人知道自己犯错,也还是会倒霉。成人也会有“内在公正”的观念,尤其在解释自己为何生病及倒大霉时,常会出现这种观念。


  有一项曾针对不同文化进行生病原因调查的结果表明,最常出现的三个生病原因分别是:生物医学方面的原因(疾病的生理原因)、人际原因(因别人的嫉妒及与人冲突,被别人施了法术,才因此生病),以及道德原因(因自己过去的作为,尤其是犯了食物及性方面的禁忌,才因此生病)。大部分西方人理智上都能接受生物医学方面的原因,而对其他两个原因则嗤之以鼻,但如果真的生病了,西方人却会自问“为什么是我”,而且苦苦思索的也常常是自己过去犯下什么过错。事实上,认为上帝或命运会依据我们行为的好坏,而给予我们奖惩的观念,显然是儿童时期建立的“内在公正”观念的延伸,这种想法是我们执迷于因果论的产物。


  来世正义涉及的第二个问题是,它建立在一种单纯的善恶迷思上——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能轻易把世界分成善恶两个部分,也认定上帝公正客观,不受任何偏见影响,也没有权谋式的动机论在心中。然而我们却看到原本高贵的道德动机(正义、荣誉、忠诚、爱国),很多最后却变成暴力、恐怖及战争,大部分人却还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乎道德的。


  科学界的答案同样很简单,但同样不太令人满意:在某些情况下,美德有利于你的基因。当“适者生存”的意义变成“最适合的基因最利于生存”时,我们就可以轻易地看出,最适合的基因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鼓励人们做出仁慈及合作的行为:第一种情况——有利于带有同样基因的人(也就是亲人);第二种情况——在非零和游戏中,运用一报还一报的策略,使带有别的基因的人直接得到帮助。亲缘利他(kin altruism)以及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这两促过程,可充分解释动物以及人类出现的种种利他行为。这个答案虽无法令人满意,但事实却是如此,因为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们身上的基因就像是操纵木偶的主人,基因会让我们做出有时对它们有益,但对我们却有害的事情(比如外遇,或付出不快乐的代价去追求个人声望)。


  不过,不管是追求美德还是快乐人生,我们都不能遵循自私的基因的原则,因为顺着这种想法一路下去,任何把互利当做利他合理化借口(而不仅是利他的原因)的人,最后都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只对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好,至于其他对自己没帮助的人,就不用浪费时间或金钱在他们身上(不会再去的餐厅,就不用给小费了)。因此,想更进一步找出为何利他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回报,我们需要这些宗教贤哲及科学家们再加把劲:如果没有来世回报,也没有互相回报,自我牺牲对我们自己还会有好处吗?

  难题难答:施比受更有福


  圣保罗曾引用耶稣在《圣经》中说的话:“施比受更有福。”“施”有“赐予人快乐或富足”之意。帮助别人真的可以赐予我们幸福或富足吗?到目前为止,我还找不到助人者能从助人的行为中得到金钱的证据,但却发现助人者常因助人而乐。从事义务工作的人通常会比不做义工者更幸福健康。不过,我们必须反向思考一个互为关联的问题:是不是天性较乐观的人本来就乐于助人,所以会去做义工,他们很可能是因为天性使然,而非为了助人为乐。


  ★★★幸福实验:

  心理学家艾丽斯·伊森(Alice Isen)的研究充分证实这个“因快乐而行善”的假设。伊森在费城各个角落的公共电话退币口留下硬币,然后发现,与用自己的硬币打电话的人相比,这些用在电话退币口找到的硬币去打公共电话的人,之后更会帮助一个不慎掉落一叠纸的人(这叠纸会在打完电话者要离开时刚好掉下来)。伊森做过许多类似的善行研究:她在街上发过饼干、整袋糖果及文具;她还操纵电动游戏的结果(故意让打电玩的人赢);拿快乐的图片给受访对象看等。不管是哪一种方式,最后得出的调查结果都一样:快乐的人对人的态度比较和蔼,也比较乐于助人。


  然而,我们要找的是相反的结果,即助人会让助人者感到幸福或得到其他长期的益处。“美国红十字会”的宣传口号“捐血一袋,让你快活无比”这句话是真的吗?心理学家简·皮利亚芬(Jane Piliavin)曾针对捐血人进行过相当仔细的研究,她发现捐血真的会让捐血人感到幸福,对自己感到满意。皮利亚芬还搜寻过各种文献,找寻所有跟义工有关的研究报告,结论是:助人确实对自己有益,但有益的方式各不相同。有一份针对“服务学习”而做的研究便得出相当鼓舞人心的结果:“服务学习”使青少年的犯罪率降低,行为问题减少,提升其公民参与,并强化其对正面社会价值的认同。不过,“服务学习”对提升个人自尊或快乐并未产生太大影响。


  成人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一项长期性的研究证实了“助人会让助人者感到幸福”的因果效应。这项研究许多年来长期追踪好几千名义务工作者的工作及身心康乐状况,研究结果显示:当一个人将义务工作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其投入义务工作的时间多了,在一段时间后,个人身心快乐及安康的程度便会变高。义务工作对老年人的帮助比其他成人更大,尤其是如果该义务工作是直接与人接触、帮助他人或是通过宗教组织来助人的,效果就更为明显。义务工作对老年人的帮助大到能改善健康,延年益寿。这是密歇根大学的布朗教授及她的同事,在研究一份大规模且长期性的老年已婚伴侣的相关资料时发现的一项惊人证据。给予配偶及亲友较多帮助与支持的老人,会比没有这么做的老人活得更久。不过,接受别人帮助的老人,并不会因为接受的帮助越多就活得越久。布朗的研究结果指出一个明显的事实:起码对老年人而言,施确实比受更有福。


  利他行为对助人者的影响会因年龄不同而有所不同,从这项发现中我们可得知义务工作会为人带来两大益处:第一,让人与人之间更接近;第二,让人们勾勒出一种麦克亚当斯式的人生故事。青少年已身处绵密的人际关系网中,但他们才刚开始勾勒自己的人生故事,所以不太需要这两种益处。随着年龄增长,每个人的人生故事开始成型,利他行为对个人人格的影响也跟着加深、变广。到了老年,人际网络因亲友的凋零日益薄弱,所以义务工作带来的社交上的帮助也达到最高(事实上,人际关系最孤立的人,从义务工作所得到的获益也最大)。更深入而言,到老年阶段,生产力、人际关系及精神层面的重要性更加重要,但事业成就的重要性已相形失色,后者在中年时期才比较重要。因此,具有“回馈社会”作用的利他行为与老年阶段的人生非常合拍,能让人得到满意的人生句点。


  ○美德的未来○


  科学研究已证实美德假设是成立的,即便将其简化到“利他行为对助人者是有好处”,这种说法也是成立的。如果我们像富兰克林一样,从更宽广的角度来评估美德假设的主张,就会更加确认这项主张确实正确无误。然而,这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文化保守派对现代生活及现代人偏狭、放任式的道德观的批评是否为真?西方人是否应该试着回归到一个更以美德为重心的生活?

  我相信西方人确实已失去一些重要的东西——一种依众人共信、共享的美德及价值观而建立的丰富生命价值。只要看过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电影,你就会发现,当时人们的言行举止具有非常深厚的道德内涵。电影中的人物关心自己的荣誉、自己的名声,还会注意自己的外表是否得体。孩子通常是由父母以外的成人来教育。好人最后一定获胜,犯罪的人一定没有好下场。这种论调对现代人而言,听起来有点儿保守、沉闷,但这就是重点所在:设些限制对我们现代人是好的,绝对的自由会产生后遗症。社会学家涂尔干发现,脱离社会束缚与自杀行为两者互为关联,所以涂尔干想出一个用词——“失范”(anomie)。“失范”是指,一种没有明确规则、规范或价值标准的社会所呈现的状况。身处失范的社会中,人们可以为所欲为,但人们会因社会缺乏明确标准或权威社会组织来建立价值标准,反而难以找出自己想做之事。失范会让人产生无限空虚及焦虑等感觉,使社会出现更多没有道德及反社会的行为。现代社会学方面的研究已充分证实涂尔干的主张:要预估一个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最佳的预测指标就是该地区成人居民对别家孩子出现犯罪行为时的反应。一旦该社区建立起道德标准,社区内就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与合作力量。如果大家都是自扫门前雪,那么社区内必然出现自由放任及失范现象。.

  品德为何可能会死亡


  社会学家詹姆斯·亨特(James Hunter)是我任教的弗吉尼亚大学的一位同事,亨特将涂尔干的社会学主张进一步延伸,带进现今的引发大众讨论的品德教育议题。亨特出了一本名叫《品德的死亡》(The Death of Character)的书,该书一出版便引起了相当广泛的讨论,亨特在书中探究美国人如何一步步地丧失对以往的美德及价值观的坚持。在工业革命之前,美国人非常推崇“生产者”的美德。所谓“生产者”是指工作勤奋,自我克制,愿为未来牺牲,肯为大众利益而牺牲自我福祉之人。然而到了20世纪,人们日趋富裕,原有的生产者社会逐渐转变成大众消费社会,于是产生了另一种“自我观”——一种以个人偏好及自我实现为中心思想的价值观。于是原本充满道德意味的用词“品德”不再受众人青睐,反而由不具道德意涵的用词“个性”所取代。


  亨特还提到造成品德死亡的第二个原因——包容性(inclusiveness)。第一批来到美国的殖民者在美国建立了一个种族上、宗教上及道德上都具相当高同质性的属地,但美国历史却是一部日趋多元的历史。为适应此多元之趋势,教育工作者只好勉力找出一套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道德观,但这套道德观的范围却日趋缩小。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套约定俗成的价值观最后缩小为“价值澄清理论”(values clarification),该理论的宗旨就是不教育孩子任何价值观,只教孩子如何找寻自己的价值观,还要求教师不得将价值观灌输给学生。这种以包容性为追求目标的运动其精神虽值得赞许,但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丰富的传统、历史与宗教孕育了过去的各种美德,“价值澄清”运动则切断了学生与这些传统的联结。我们可以用水耕法种植蔬菜,但水耕法还是需要将养分加入水中,蔬菜才会成长。用水耕法来要求孩子培养美德,在自己身上找寻指引,这简直就像要求每个人自创一种语言一样——因为这种语言根本找不到可以沟通的对象。


  我相信亨特的分析是正确的,但对现代人因道德偏狭以致整体每况愈下的说法,我个人持比较保留的态度。每当看这些老电影及电视节目时,最让我不舒服的就是以前的妇女及黑人的生活受到重重限制,即便到20世纪60年代,情况仍未见太大改善。我们为了包容性付出了代价,但却也为我们自己建立一个更人道的社会,给予少数民族、女性、同性恋者、残障人士等人——也就是所有人,更多选择与发展的机会。即便有些人觉得代价太高,我们也不能走回头路,不管是回到消费社会之前,还是回到以前那种单一种族的社会,这都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找出方法,在不排除大多数社会阶层的同时,亦达到减少社会失范现象的目标。


  该提倡“多元化”吗

  我并非社会学家,也非教育政策专家,在此我并不想设计出一套颠覆性的道德教育法,我只想将个人关于多元化的研究心得与大家分享。1978年,美国最高法院针对“加利福尼亚州大学董事会诉贝基”一案做出裁定——美国各大学依其种族偏好而建立的种族配额入学制是违法的,但是利用种族偏好以提升学生的多元化则可。自该裁定成立之后,“多元化”这个用词开始出现在美国人的日常用语中。至今,“多元化”已成为众人共同支持的理念。对许多自由派而言,多元化已经跟正义、自由及快乐一样,成为毋庸置疑的人生至善,多元化程度越高越好。


  不过,我个人对于道德议题的研究却刺激我去质疑“多元化”这个理念。人们本来就很容易因些微差异,将别人归类为对自己不友善者,所以在我们推崇多元化的同时,是不是也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区隔?相反,如果我们推崇人与人间的共同性,是否就可帮助大家团结一体,达成共识?于是我了解到,多元化可分成两大类:人口学多元化与道德多元化。人口多元化指的是人口统计学上的分类,比方种族、种族特点、性别、性倾向、年龄及残障等,支持人口多元化其实就是在呼吁社会公义,呼吁将之前被排斥的团体纳入主流价值中。然而,道德多元化本质上则是涂尔干形容的失范:一种对道德规范与价值缺乏共识的状况。一旦做此区隔,你就会发现没有人能立场前后一致地支持道德多元化的主张。假定你对堕胎议题采取赞成立场,难道你还可以主张大家对这个议题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意见,无须达成最后主张吗?还是你希望大家跟你立场一致,且该律法能反映出大家的共识?如果你对某项议题希望有多元化的意见,那么这项议题对你而言就不是道德议题,而只攸关个人品味。


  我跟我的学生霍莉及罗森伯格一起在弗吉尼亚大学针对几个团体做过研究。研究发现,学生大多很支持人口多元化的主张(如种族、宗教及社会等级的多元化),即便是自认属于政治保守派的学生,立场亦是如此。然而,道德多元化的主张(如一些较具争议性的政治问题)在一般的情况下就不容易得到大家的共鸣,只有在研讨会上,学生的反应才比较热情。学生在课堂上愿意讨论道德多元化的主张,但跟自己的室友或朋友就不太愿意碰这个话题。我们的结论是,多元化跟胆固醇一样,有好有坏,或许我们不该追求两者的最大化。


  自由派主张社会应对每个不同的社会团体采取开放态度,这样的立场是正确的,但保守派主张我们应更加努力去建立社会的共同价值、共同认同,保守派在这点上也是对的。虽然在政治上我是自由派,但是我认为保守派对道德发展(这里指的不是道德心理,因为保守派太执著于善恶二分法的神话)的了解,要比自由派更加深入。保守派希望学校授予学生以下的课程:能让学生形成正面且独特的美国认同的课程,课程中美国历史及公民教育的分量要大幅加重,以英语为唯一的官方语言。自由派对白人沙文主义及爱国主义等论调秉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但是我认为所有关心教育的人应该记得美国人的座右铭——“合众为一”(e pluribus,unum)其实包含两部分,当我们推崇群体的同时,也应该通过政策来巩固个体的价值。


  或许,一切为时已晚,或许在现今白热化的文化论战中,没有人能肯定敌对阵营所提出的任何价值观,但或许我们能以富兰克林为师。富兰克林反省,历史是人们及群体在追求个人利益的目标下推动而成,因此富兰克林提议建立“美德联合党”,该党是由矢志培养自身美德之人组成,一切行为都以“追求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不过,这种论调即便在富兰克林的时代也显得过于天真,而且要那些“人格高尚又有智慧的人”同意由富兰克林提出的主张,我认为也是困难重重。


  不过,富兰克林对谁来带动美德发展的风潮,看法却相当正确。美德发展的风潮不会来自政治明星,而会来自群众运动,如来自同一乡镇的居民为了不同地区的孩子,而努力建立共同的道德观。这种运动已经出现了,发展心理学家威廉·戴蒙(William Damon)称此为“青年约章”运动,这些运动涉及所有与儿童教养有关之团体——父母、老师、教练、宗教领袖及儿童本身的参与。“青年约章”中列载了大家对该社区的共同理解、义务及价值信念,并期许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将共同支持同样高标准的行为。或许,提出青年约章的社区在道德广度上比不上古代雅典人,但他们建立的社会正义则远超过雅典人的水准,他们要克服的是如何减少社会失范的现象。


  [1]蒲式耳(bushel,缩写bu),一种计量单位。在英国,一蒲式耳相当于36.268升。在美国,一蒲式耳相当于35.238升。——编者注

  [2]若想了解该调查的内容,可参见塞利格曼的著作《真实的幸福》。——编者注。


  [3]也称隐含性正义、上苍公正。——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