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作者:函之    更新:2021-11-25 13:38
  这个女人,能得到世人的如此厚爱,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想当年,在这海上花的世界里,这个女人,驱豹逐虎,游龙戏凤,玩弄了多少权贵,衍生了多少风流,谱写了多少佳话!
  望着照片上的人儿,虽是无缘见面,却如人在眼前,就是惊鸿一瞥,也要叹为天人。她的花容月貌,叫人望尘莫及,那一颦一笑,一叹一怨,仿若有声,叫人忍不住想上前和她握手长谈,把酒言欢。
  如今的小凤仙,她学了功成身退的西子,隐身江湖,又会在何处山林幽谷,高奏一曲霸王别姬的无奈与缠绵呢?
  正文 手记42 豪门欢笑
  日本人虽然投降了,可外国佬仍然没有离开我们的土地,就连那成了丧家之犬的日本人,仍然还东一个西一个地躲在那称为庇护所的租界里,喝着小酒,吃着大肉,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他们穿着尊贵的和服,坐在使节们的屁股后,在这个物欲横流、情欲泛滥的世界里,端着酒杯,叉着鱼片,瞪着大眼睛,摇头晃脑地欣赏着艺妓的歌舞,延喘着那醉生梦死的日子。
  那些漂洋过海的艺妓们,身着民族的服装,头上饰品参差,叮叮有声,跪在客人面前,倒茶斟酒,揉肩捶背,还得同时介绍菜的吃法,待到客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便开始表演助兴,她们弹三昧,唱古典歌,跳传统舞。
  这些可怜的女人,他们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为大日本皇军慰安,虽没有残杀我们中国人,却也是为虎作伥的帮凶,他们伺候好了那些刽子手,才使得他们更加猖狂的去放火杀人,犯下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
  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日本人,名叫藤野三郎。他可是大日本皇军的英雄,藤野家族的骄傲,无数次得到过天皇的加冕。
  这个日本人,虽然成了丧家之犬,却还是那么狗仗人势,步步趾高气扬,处处飞扬跋扈。奴才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能卖吆喝。
  自古以来,日本都是一个不安分的民族,总想称霸亚洲,称霸地球。
  狼狈最好为奸,所以他们找到了文明的野蛮人,臭味相投,张牙舞爪,总想瓜分了这个世界。[奇`书`网`整.理提.供]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要入侵中国,卢沟桥事变自然而生,这些浪人、忍者、和武士的后人,叫嚣着三个月占领全中国,让每一个中国人成为他们的奴隶。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他们军刀的指挥下,飞机、机关枪和大炮一起咆哮,东三省有他们的创造,南京大屠杀有他们的杰作,731试验有他们的功勋……
  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他们曾厚颜无耻的宣称,大东亚共荣圈,指日可待,中日从此可以亲善。
  满洲帝国是建立起来了,它却代表不了百足之虫的大清朝,最多算是秋后的蚂蚱,全是日本人手中傀儡,脚底的皮球。
  只可惜,四大文明的古国,只有中国没有断代,做不了亡国奴,终有仁人志士,振臂一呼,英雄云集,群起而攻之,让日本的美梦化成了泡影。
  八年抗战,何其勇哉!
  中国者,还是中国;中国人者,还是中国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可恶的日本侵略者,飞机大炮再厉害,也抵不过一颗原子弹。
  如今,小日本虽然战败了,可在藤野三郎的眼中,他们却是虽败犹胜、虽辱犹荣,大和民族是打不垮的、战不胜的。
  这就是野心勃勃的日本人!
  这就是疯狂的日本人!
  这就是不可一世的日本人!
  这就是死不甘心的日本人!
  这个地方,在他们的眼里,虽是英雄云集的圣殿,却也是枭雄狂舞的战场,不管是胜者王还是败者寇,他们都可以分到一杯残汤与剩水,咂吧着嘴,吃得津津有味,最后连碗底都舔了个干干净净。
  日本人虽然投降了,打蛇不死,反遭蛇咬,终有一天,他们还会卷土重来。
  未来我不知道,历史却可以作证。
  在这里,我又认识了一个洋女人,名叫艾丽丝,她的丈夫是一个帮办,名叫约翰。他常常对我说一句话,那就是不管你老蒋对外抗日还是对内剿共,他们仍然是马照跑、舞照跳、烟照烤、枪照造、妞照泡……
  我搞不懂外国人的事,艾丽丝是英国人,约翰是美国人,他们的家族里,还有西班牙、德国、法国、奥地利的血统,好像中国的腊八粥、大杂烩一样,不搅则罢,越搅越乱,到了最后,粘糊糊一团,谁也分不清大小肥瘦。
  这个女人还说,他之所以来到中国,是因为中国是个最好发财的地方。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证明,中国的黄帝是最慷慨的,打了败仗,不是嫁女人,就是割土地,外加黄金白银无数。过去老佛爷在的时候,同样是用的黄金白银去求和,大手一挥签条约;因为老佛爷输得起,她总喜欢说:“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中国人最喜欢送重礼,就是为了求得个天下太平。
  艾丽丝有三大爱好,一是养叭儿狗;一是写诗;一是收集古董。
  养叭儿狗呢,她不像其他贵妇人那样,给它大鱼大肉吃,而是只喂它牛奶。他说:“叭儿这东西,吃多了肉变成猪,会变懒,就像中国人一样,不讨人喜欢,而且还见不得腥,习惯了,一天不见腥儿就汪汪乱叫。”
  呜呼,中国人和猪相提并论,由此可见我们的地位是何其的卑微与低贱。落后者,必然挨打,这话是千真万确的。
  上街的时候,她不象别的女人,把它牵在手里,抱在怀里,而是让它自己走,她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走丢了也没关系,狗脖子上有号牌儿,有的是人送上门去,谁不愿意舔外国人的香屁股?他们放一个屁,人人还当洒了香水露。
  为了这条狗,有时还闹出许多笑话来。丢了一条狗,不下十人送上门来,黑的、白的、花的、麻的……什么颜色的都有;大的、小的、肥的、瘦的……什么样子的都有。趋炎附势之徒,到了这个地步,不用别人打,自己这一耳光打得比谁都响亮。,
  写诗呢,这个女人,不仅会写长短诗,还会写中国的唐诗。
  长短诗是从西洋传过来的,她写得还算地道。
  爱人啊,
  丘比特的神箭射中了我的胸膛。
  我为你燃烧,
  为你歌唱,
  为你疯狂!
  你为何要忍心离我远去?
  让我如此的忧伤,
  如此的彷徨!
  在那四季如画的莱茵河上,
  我徘徊在古老的十字街头,
  一身风尘,
  两鬓白霜。
  为了心爱的人儿,
  我义无反顾,向前,向前,向前……
  只要能得到你的垂青,
  我愿死在你的怀里,
  做一只温顺的羔羊!
  这是她最得意的杰作。
  写唐诗呢,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贻笑大方了。然而,这个女人从小就喜欢中国古老而神奇的文明,虽不能登大雅之堂,却常常自得其乐,优哉游哉。
  树上两只鸟,
  猴子来偷桃。
  爬到树中央,
  一下全飞了。
  这也是她最得意的杰作。
  收集古董呢,走遍天下,哪儿也比不过中国,因为中国的历史久——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皇帝多——从夏商周到宋元明清,一朝几代;这朝朝代代传下来,有价值的东西不计其数,中国人呢,家有宝藏不自知,有的把它充了夜壶,做了米缸,当了柴烧,垫了床脚,塞了鼠洞……
  艾丽丝呢,最喜欢去那些没落的大户人家,花一点小钱,就淘来了宝贝,转手就发了大财。中国人呢,自己不知道,还当时卖了废品送了瘟神。
  到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都外国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中国的真的是天大地大,应有尽有。可我们中国人自己呢,穷得叮当响,锅儿当钟敲,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穷。
  可是,中国人的聪明人还是很多的,只是他们不要芝麻,都在争抢一个大西瓜,所以抢来抢去,还是那么一个大西瓜,到了最后,虽然一人分到了一块,可早就烂了,发了臭了。
  其实,这些又与我有什么相干呢?袁世凯来了,妈妈还是做她的婊子;蒋介石来了,我还是没有逃脱卖笑的命运。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做婊子的命!
  做婊子也不错啊,我认识了有钱的、有势的,还认识了外国佬;别人呢,不做婊子,他们却做梦都梦不到这份上来,更何况,在这些上流的地方,他们只知道我是佳人娇丽,又哪里管我是娼妇婊子。
  这就是社会,这就是人生!
  我步入这十里洋场,花花世界,过着天堂一般的日子。这里虽是中国人自己的地方,却是外国人的乐园,他们的大门外,都会写下:中国人与狗,不得进入!
  我是中国人,可我为什么可以自由自在的出入,还与他们成了好朋友呢?因为我是贵人,有身份、有地位,是上等的中国人,他们所说的中国人,是下等的中国人,与狗一样摇尾乞怜却不争气。
  明知道这是一种耻辱,我只能把它当成一种笑话。中国人自己都在打自己的耳光,还怕外国人的那几记耳光吗?反正是挨打,多一巴掌、少一巴掌,又有什么关系呢?
  中国人的法,是管中国的穷人的,管不了达官贵人,更管不了外国人,过去里常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不过是骗小孩子的把戏,真正的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士。住在这里的人,打了人,杀了人,奸了人……也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照样吃大肉、抽大烟、骑大马。
  中国人的命,在自己的土地上,还不如一只蚂蚁、一只臭虫,他们把你当作狗的时候,你就得给他们看大门;把你当作牛的时候,你就得给他们开矿山;把你当作猪的时候,你就什么用都没有了,只有剥皮抽筋下汤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