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作者:边城浪子    更新:2021-12-04 04:00
  冯天华一字一句道:“我如果输了,我在网城里爬一圈,你如果输了,把裤子脱了,在网城里爬一圈!”
  “不去了!”叶翔赶紧拖住沈昆。
  沈昆瞪着冯天华许久,终于道:“走!”
  说完,他挣脱叶翔的手,头也不回的就向网城中央的高台走去。
  “沈昆能赢吗?”梁意婕小声的问着叶翔,她还不知道沈昆与冯天华的差距。
  叶翔没有回答她,他满脸都是阴影。
  第一卷 往事如梦 第二十六章 一代枪神(中)
  第二十六章一代枪神(中)
  这是一场1V1的单挑,沈昆做梦也想象不出,接下来的比赛,将是他一生命运的转折点。
  比赛地图是Aztec的木门两端,诚然,冯天华要比拼的就是枪法,像他这样的职业高手是不屑玩血战这种地图的。
  沈昆进入服务器的时候,冯天华选择做了土匪,显然他是故意把CT优势留给沈昆的,起码让不明内情的人知道,他冯天华是大方的,有度量的,不是想占人便宜的。
  初始的金钱数为16000,目的也很简单,可以使用任何武器,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枪法。
  AK也好,AWP也罢,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还是那句老话,枪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人本身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如果把人归类为枪,那么冯天华就是M4,理性而浪漫。
  如果把枪归类为人,那么冯天华就是Camper,聪明狡猾又深藏不露。
  如果把人和枪归类为人心,那么冯天华就是邪得出奇又阴险无比。
  冯天华的枪法风格基本上属于综合得比较好的稳健一类,毕竟得到过金扬的真传,多多少少都有金扬的影子。
  AK的开枪速度比较快,准心很稳,弹道也集中在一个点,每次击毙沈昆就那么几颗子弹。
  一颗不多,一颗不少。
  好几次愣是打得沈昆一点反应也没有。
  在稳健枪法的重压下,沈昆的两大绝招“流氓神雷”和“爆头靠抖”在辽阔的Aztec上完全发挥不出半分优势。
  沈昆之于冯天华,用螳臂当车蜻蜓撼柱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
  看着屏幕上的比分差距在不断扩大,梁意婕终于知道叶翔为什么那么满脸阴沉了,原来这个单挑的结果早在意料中,她实在是不明白沈昆明明就斗不过人家为什么还要去逞能呢。
  梁意婕叹了口气,她也觉得沈昆肯定是必输无疑。
  冯天华毕竟得到了MDK的传授,无论任何一个选手一支战队能与MDK拉上关系,这个选手这支战队好象就成了神。
  因为MDK这个名字本身就是至高无上的神,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地位。
  战局飞快的进行着,现在比分已经是6:0,沈昆一分未得。
  这个时候他不像与范灵银子骄在一起比赛时那么紧张了,那种恐惧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剩下的是一种极强的压力感,一种大山压在眼前自己拼命挣扎的压力感。
  其实沈昆并不知道,高手就是从这样的压力下挣扎出来的。
  菜鸟在压力面前选择放弃或是退缩,高手在压力面前坚持前进或是突破。
  这也是人生中强者与弱者的区别。
  你若是很弱,但你有一颗誓不低头永不放弃的心,其实你就是一个强者。
  你如果很强,但你一受打击就萎靡不振灰心丧气,那么你永远是个弱者。
  沈昆坚持着,他不愿意认输,从他那满脸严肃又略带了愤怒的表情中就可以看出,无论他怎么被虐,他心中求胜的火焰并没有被Aztec上的冷雨所浇熄。
  那专注的表情也是一个男人最为性感的时刻。
  梁意婕仿佛也看到了沈昆的执着,每一次被冯天华打飞后他没有放弃,他要爬起来,要再扛起枪,再冲出去,再死亡,再爬起来,再去战斗……也许胜负对他现在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能不能坚持到最后一局去。
  看着看着,梁意婕忽然觉得心中仿佛有一种细微柔和的暖流在流淌着,她被沈昆这种精神而感染了。
  叶翔也在旁边喃喃的骂道:“死小子,死小子,早点认输,何必一直受虐让人家享受呢!”
  “啪啪啪!”AK最后一次喷出火花,沈昆的尸体躺在了爆破点上。
  冯天华放下了鼠标,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昆。
  四周全是英雄网城里的人的鼓掌声,冯天华的表演不算完美,但却一点也挑不出毛病来
  沈昆茫然的叹了口气:“日他妈,当真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我爬!”
  听到这句话,冯天华得意的看了看梁意婕。
  梁意婕走上前:“阿华,你这是什么意思?”
  冯天华冷哼道:“这是你男朋友找死的下场!”
  “哇!”周围的人一阵唏嘘,如果猥琐龌龊的黑小子居然是这样貌如天仙的美女的男朋友,真是好一朵鲜花,好一堆牛粪。
  梁意婕的眉毛开始竖立:“你真要让他爬一圈?”
  冯天华得意道:“愿赌服输,说话算数,你也别忘了你中午说过的话,自己说过的话自己要负责,我今天就是要让这不知好歹的小子知道我冯天华不是那么好惹的!”
  “你!”梁意婕怒了,“阿华,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你太让我失望了!”
  沈昆忽然道:“都不要争了,老子爬就是,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你他妈废话什么,快给老子爬!”光头王早就等不急了。
  沈昆这次没有发怒,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发怒的资格了,即使要发怒,也只能强忍。
  他默默走上前,开始动手解自己裤子上的皮带,冯天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
  有些故事就是在绝望中得以传奇。
  爱与情也许就是其中的理由。
  有种爱被称之为挚爱,有种情也被人尊为友情。
  这种爱、这种情为什么能让那么多好男儿抛头领、洒热血,那是因为当你陷入绝境的时候,你才知道你并不是孤独的,因为,在你的身后,你还有朋友。
  朋友,总是患难才见真情。
  朋友,总在你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那一刻,叶翔不知什么时候窜了上来,突然一脚把沈昆踹下高台。
  也不知道叶翔哪来那么大的力气,这一脚直接让沈昆趴在地上两眼乱冒金星,愣是半天没回过神来。
  叶翔忽然对冯天华说道:“他是我兄弟,他闹事我有责任,我来脱,冯大少爷应该不会难为我们这些小市民的。”
  他不等冯天华回答,忽然哗啦一下就脱掉了自己的裤子,穿着一条大红裤衩像条狗似的趴下了。
  看着叶翔从高台上爬下去的时候,英雄战队的人顿时全部轰笑开了。
  叶翔边爬边对冯天华冷笑:“还有哪些人今年是本命年,穿没穿红内裤?”
  一听这句话,就连围观的顾客与保安都大笑开来,因为叶翔那样子实在是太滑稽了。
  你能想象吗,一条人那么大的土狗穿着红色的裤衩和破旧的上衣在地上爬来爬去的模样。
  那岂非是滑稽中的滑稽,更何况现在的人本就喜欢养狗,他们喜欢狗的可爱,有时候滑稽和出丑就是一种讽刺的可爱。
  可是沈昆却一点也不觉得滑稽,他也不想笑,他只想哭,可是他却哭不出来。
  他只觉得自己的喉咙哽咽住了,全身的血液凝固了,心脏跳动停止了,眼泪马上洒下了,全身就要爆炸了……
  这就是叶翔,为了沈昆连尊严都可以不要的叶翔。
  这就是朋友,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的铮铮男儿。
  也许你会觉得他傻,也许你会觉得他是在故作伟大,也许你会觉得他这样做不值得,可是无论你怎样认为,你得承认,让你去地上这样爬一圈,你愿意吗?你有那个勇气吗?
  梁意婕转过了头,她不忍再看。
  沈昆也握紧了拳头,全身都在颤抖。
  就在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手忽然按住了沈昆的肩头,紧接着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要动,就呆在这里!”
  这声音听上去冰寒无比,可是让沈昆的心里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安定。
  他回头一看,居然是旺财。
  旺财还是那么冷漠的表情,但是脸上的肌肉也在微微颤抖。
  他也是人,是男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从来不是依靠嘴巴说出来的,而且用手拼出来的。
  旺财缓缓的走上前,就像一辆坦克车开进了人群里,步伐沉稳而有力。
  那一瞬间,所有人就包括在地上的叶翔都忽然感觉到了一股极强的杀气从人群里传来,旺财整个人就似一把冰冷锋利的剑刃站在那里。
  剑未出鞘,但剑气已经震慑人心。
  旺财静静的走到冯天华面前,平静的吐出一句:“让他起来!”
  冯天华也呆住了,他发现眼前这个人每走一步路都那么有力,每说一个字都那么有份量,任何人都无法抗拒他的气势。
  他的话仿佛有种魔力,令你不得不照办。
  冯天华点点头,冲叶翔喊道:“你起来吧!”
  沈昆一下子就冲过去扶起了叶翔。
  沈昆的脸说不出是感动还是激动,颤抖着说不出话。
  “大兄弟,没事了,别紧张,呵呵!”叶翔反而安慰着他。
  沈昆没说话,只是抖得厉害。
  冯天华那么虐待他,他不发抖不害怕,现在叶翔出了事,他反而发抖反而害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