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周德钧    更新:2021-12-03 09:42
  这种赠予者与被赠予者是相互交换的,正如上面我们讲到的求乞者与施予者。求乞与施舍在那时不仅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活动,尽管这种求乞与施予与后世的求乞有所不同,但它已经包含了行乞求食谋生方式的最初萌芽,而这一方式后来被贫穷无告者所专用,以自救求生,则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发展演化结果。
  故此,史前社会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乞丐,然求乞他人、丐食于他人这种行为已经产生,这就为乞丐及乞丐现象的出现埋下了最初的因子。
  降及文明社会,贫困不仅仍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并且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加剧,且打上阶级的烙印。处在贫困状况中的绝大多数是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奴隶、农民、各类底层民众成为贫困大军的主体,那时,基本生活资料的匮乏、生存权利的不足是贫困的主要表现形式。处在饥寒交迫、朝不保夕状态下的奴隶、农民、小手工业者为了寻得一线生机,除了流浪行乞,别无他途。至于说到揭竿而起、反叛社会,那是求生不得情况下的非常之举,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会犯难走险的。因此,流浪以自存、行乞以资身乃是贫困无告者的无奈之举,也是自然之举,在人们生存权利发展严重不足的农业社会,这也是贫困民众维护自己生存发展权利的本能反应,无可厚非。
  揆诸史籍可知: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广大劳动人民的赤贫化使其中一部分人走向行乞之途,贫困始终成为乞丐涌生的首要原因。历朝历代关于“饥荒”、“大饥”、“大荒”、“奇荒”的记载史不绝书,伴随饥荒而至的,便是饥民遍地,流丐遍野。
  在中国封建时代,贫困乃是经常性的、结构性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生产力的低下与长期停滞不前,生产资料的匮乏,统治阶级的苛繁压榨,周期性的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的频繁都不同程度地起着作用,它们交互作用在一起,则是农民长期生活在饥寒交迫状态之中的根由。战国时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李悝曾给农户算过一笔账。按李悝的估算,“一夫挟五口”的农户,治田百亩,年产粮食一百五十石,上交百分之十的税,还剩一百三十五石。一家五口每年食用九十石,还剩四十五石。四十五石粮食折算成钱大约有一千三百五十钱,而这些钱若用来进行春秋两季的祭祀活动、添置衣物,尚有四百五十钱的缺口,若再遇上疾病死丧之费,以及上缴国家赋役之费,那缺口就更大了。五口之家,拥百亩土地,也算是个中等农户了,他们在丰岁也未免于饥寒,凶年自然更差。下等农户的情况就更惨了,通常他们除了流浪行乞以自救,别无他法。所以,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农民经常处于破产的边缘,他们大量转化成流民,进而为游民,再而为流丐,就是毫不足怪的事了。
  一贫困(3)
  当历史的车轮进行到了工业社会,情况似乎有所改观。由于社会分工的扩大,社会化大生产的全面展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使人类的社会生产力有了空前的提高,社会的物质财富因而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较之封建农业社会有了大幅度提高,贫困问题相应地得以缓解了,但它并未消失,相对贫困仍然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人类在发展权利上的不足以及在生存权、发展权上的严重失衡依旧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广大社会成员在生产质量上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人们在较高的发展权利,诸如教育、卫生、社交、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发展权利依然严重不足。生活资料的分配不公、发展机会的严重失衡乃是当今贫困问题的主要表现形态,正因如此,乞丐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并且数量可观,究其缘由,贫困仍首当其咎,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今的贫困大多表现为相对贫困和精神贫困,当今的乞丐因而也就具有相应的时代风貌。
  二天灾人祸(1)
  灾害是乞丐得以大量繁衍的温床。
  灾害分为自然灾害与社会灾害两类,这里的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包括水灾、旱灾、蝗灾、风灾、雹灾、雪灾、霜灾、疫灾、地震、地沸和海啸等。
  灾害频繁是传统中国的特点之一,西欧有的学者甚至称中国为“饥荒之国”(the land of famine),在中国古籍中也充满了“水旱频仍”、“饥馑荐臻”等记载。关于灾害的频率,古今许多人曾作过统计。《淮南子·天文训》:“三岁而一饥,六岁而一衰,十二岁而一康(康、荒,古代通用)。”《盐铁论·水旱》:“六岁一饥,十二岁一荒。”李约瑟统计,在过去的2100多年间,中国共有1600多次大水灾和1300多次大旱灾。傅筑夫统计,自汉初至明末的1850年间,重灾年份多达1242年。陈达在《人口问题》中统计,自汉初到1936年的2142年间,水灾年份达1031年,旱灾年份达1060年。邓云特在《中国救荒史》中统计,自汉初至1936年的2142年间,共有灾害5150次。以上统计虽因选择角度不同、参照系不同而略有出入,但所揭示的灾害频率则是大体相近的。由是可以看出,在中国历史上,不仅灾害的种类多,出现的频率高,而且波及的区域广,持续的时间长。更为甚者,每当天灾肆虐之际,总是人祸横行之时,昏庸的帝王、败坏的朝纲、腐败的吏治,以及防治灾害手段的缺乏,社会救济的有名无实往往又加剧了天灾的危害性,人祸与天灾互为因果,互为促动,成为一股把广大人民推向苦难深渊的邪恶力量。
  天灾与人祸合力摧折了小农经济脆弱的卵巢,广大农民纷纷破产,饥寒交困、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还有一系列不虞之祸在等候着他们。因此,每当天灾人祸横生,流民便大量涌现,人民被迫走向流亡求生的自救之路,于是乎,行乞流丐便应运而生,流民与流丐,其差别只在毫厘之间。
  流民现象大规模出现,并见之于文献记载,始于汉代。《史记》卷一百三《万石张叔列传》载:“元封四年中,并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这是史籍中有关大规模流民的第一次明确记载,自此以后的西汉各朝直至新莽,流民均连年发生,史不绝书。察其原因,天灾人祸是首要原因。如成帝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关”。鸿嘉四年,“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水旱炎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哀帝年间,“阴阳错谬岁比不登,天下空虚,百姓饥馑,父子分散,流离道路,以十万数”。平帝元始二年,“郡国大旱,蝗,青州成甚,民流亡”。王莽代汉,“四海之内,嚣然丧其乐生之心”,“青、徐民多弃乡里流亡,老弱死道路,壮者入贼中”;地皇三年,“枯旱霜蝗,饥馑荐臻,百姓困乏,流离道路,于春尤甚”;新莽末年,“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乃置养赡官廪食之。使者监领,与小吏共盗其廪,饥死者十七八”。(以上所引,均载于《汉书》卷十、卷八十一、卷十二、卷九十九下)
  刘秀“复高祖之业”,建立东汉王朝以后,虽曾设法安辑流亡,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民问题。终东汉一代,农民的流亡从未中断:建武九年,刘秀派兵平定陇西,但“陇西虽平,而人饥,流者相望”;十二年正月,“小星流百枚以上,或西北,或正北,或东北,或四面行,皆小民流移之征”。天上是流星频现,地上则“中国未安,米谷荒贵,民或流散”。以天象作为流民之征象,虽是无稽之谈,却也反映出其时流民问题的严重。明帝时虽无流民的确切记述,但从其在位十八年间五次赐“流入无名数欲自占者人一级”的情况来看,流民问题不仅存在,而且比较严重,否则明帝便不会表现出如此的关切。章帝建初年间,“比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自和帝开始,东汉的流民问题又迅速地趋于严重:和帝永元五年,“遣使者分行贫民,举实流冗,开仓赈廪三十余郡”,流民数量之多不难想见;六年,“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济河之域,凶馑流亡”;十四年,“赈贷张掖、居延、敦煌、五原、汉阳、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流民已遍及全国各地,西北、东南,所在多有了。安帝即位之初,“连年水旱灾异,郡国多被饥困”;“时饥荒之余,入庶流进,家户且尽”;“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弃道路。”顺帝水建年间,连年灾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实伤,赡恤穷匮,而百性犹有弃业,流亡不绝。“恒帝永兴元年,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延熹九年,“青、徐炎旱,五谷损伤,民物流迁”。及至灵帝时“黄巾”已起,社会动荡,“三郡之民皆以奔亡,南出武关,北徒壶谷,冰解风散,唯恐在后”。东汉末年的献帝时期,“青、徐士庶避黄巾之难,归(刘)虞者百余万口”。(以上所引,见载于《后汉书》卷十五、《后汉书·天文志》、《后汉书》卷三、卷四、卷三十二、卷五、卷六、卷七、卷六十六、卷五十七、卷七十三)
  魏晋六朝之际,天下大乱,南北分治,群雄并立,军阀混战,广大民众在动乱之中已是饱受流离迁徙之苦,加之天灾连年,更使流民大增。当时水、旱灾、风灾、地震、冰雹等自然灾害的接连发生,如惠帝元康四年(294)“京师及郡国地震”,五年“荆、扬、兖、豫、青、徐等州大水”,六年“关中饥,大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