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作者:[美]萧逸    更新:2021-12-02 20:48
  驼队的那个胖子,人称塞外熊,姓秦名雷,是一个走沙漠的人物,数十年来,来往川甘道上,载运茶叶、布匹、药材等,很赚了一笔钱,为人也很慷慨,数十年来,沙漠里的刀客马贼,他都弄熟了,别人走不通的,这塞外熊秦雷却能通行无阻。
  睹状之下,他吃了一惊,一只手摸了一下他脸上的大胡子,对左右道:“快!快!
  把他给翻过来!”
  那个叫马七的人,赶忙把莫环翻过身来,秦雷低下身子看了看,又拨开了莫环的眼睛看了看,大声道:“把我那个黑葫芦拿过来!”
  立时就有人自骆驼上把他那个黑葫芦拿了过来,秦雷接过打开葫芦盖子,把莫环嘴巴拨开,灌了一些黑色的酒进去。
  塞外熊秦雷不愧是个久走沙漠的人物,他还会一些急救之法,当下蹲下身子,用两只大手,在莫环两肋上用力的推按了几下,过了一会儿,莫环果然发出了哼声,口中含糊的道:“我好渴……水……水!”
  秦雷嘿嘿一笑道:“你醒了,很好,我可不能给你水喝,你身受重伤,一喝水可就完了!老兄,你要是不急,就跟着我们骆驼走一程,怎么样?”
  莫环眨动一双死鱼似的眼睛,向在场的几个人看了看,他那张老脸上,带出了一丝伪装的笑容,点了点头道:“谢谢你了,我跟你们走吧!”
  秦雷叹了一声道:“你真倒霉,这种事沙漠上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怎么会偏偏叫你给碰上了!”
  说罢亲手把莫环给扶了起来,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驼轿,吩咐驼队继续前进。
  在这位慷慨仗义的秦雷救助之下,莫环总算拣回了一条残命。
  第十天,这队骆驼已经来到了一个叫“搭克苏”的地方,这是一个接近甘肃的塞外小镇,镇上所居住的几乎全都是来往沙漠的客商,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帐篷。
  这十天之中,驼队的主人塞外熊秦雷,对莫环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在他眼中看来,莫环只不过是一个可怜无依的老人。
  因此,到了搭克苏之后,秦雷就老实的告诉莫环说:“老朋友,你要是愿意的话,你就留下来,我秦雷也不在乎一个吃闲饭的人,你看怎么样?”
  莫环这时看来已大致复原了,十天以来,他已对秦雷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他知道,这秦雷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
  金钱——莫环想到了钱,这是他眼前认为最需要的东西了。
  一旦有了钱,他就可以改变眼前生活,老实说,江湖上的生涯他实在也过厌了,如果有了钱,在这塞外地方,他不但可以逍遥的享受余生,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红溪对自己纠缠不休了。
  有了这种心意,他立时一口答应了下来。
  驼队就在搭克苏停了下来,塞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这里,秦雷在这里有大群的骆驼,另外还有一个往内地贩送牲口的大马场,养有牛马数千头以上。
  莫环在搭克苏住了三天,已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以后所要做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了,在莫环如此一个身怀奇技的老江湖看来,这种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可怜的秦雷,一番好心救人,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身遭横死的下场!
  自此以后,莫环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财产,他由一个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江湖人物,摇身一变,变成为一个沙漠里富比王侯的大客商。
  他并且为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常乐福”,由于他那一身奇异的武功,不久,这沙漠里半壁江山,已完全控制在他的手中。
  莫环虽是极力的掩饰他本来的面目,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久,人们也就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在甘青道上,这位常乐福拥有上万的骆驼,手下的人在数千以上,另外他还控有两处马场,在“搭克苏”建起了一座宫殿似的住宅,美其名日“北风馆”。
  常乐福——也就是昔日的莫环,在北风馆里,真正可以说是纳福了。
  生活的优裕,使得他发福了,他那原本断了的一只手,现在已装上了一只纯金制成的假手,因而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博得了一个“金臂王”的绰号。
  金臂王常乐福的大名,在整个的西北道上,提起来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常乐福在囊括了整个北部沙漠之后,已用不着他亲自出面做什么了,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所有川甘道上的客运,已完全由他包办,任何人是不能接上一手的,今日的莫环,比之昔日的情形,真正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北风馆里,这位富比王侯,年迈的老人,却老不知耻的纳了三房侍妾,常乐福真是享尽了人间艳福。
  现在,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风尘中事了,当年被囚云贵十万大山之事固然是绝口不提,就是对冷红溪这个人,他也不会再去想了。
  常乐福虽已年过古稀,可是由于他早年艰苦的生活,卓绝的内功,练成了钢铁似的身子,至今看起来,仍然是精神抖擞,面放红光。
  他人本来矮小,这时一发胖,看起来更觉得丑陋不堪,他头上的长发,也都变成了银白的颜色,除了偶然的机会,他在场子里练一练功夫,绝大部分时间,他是不会想到“武功”这两个字。
  一个富有的人,是吃不得苦的,常乐福虽然博得了“金臂王”的绰号,可是已很少再见他动武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又是一个年头过去了,北风馆里笙歌不辍,金臂王常乐福看来精神更加健旺了。
  这时候生命对于他该是多么具有意义,多么可贵,他特地自制了几种延年益寿的补品服用,并且开始在“静坐”上大下功夫,由他那红光满面的外表上看去,谁敢肯定他能活多久?也许一百岁都能活!
  可是我们再转过头来,看看事情的另一面,想法就不相同了。
  可怜的冷红溪,这两年以来,为了要找寻莫环,他真是吃尽了苦头,南七北六十三省他几乎踏遍了每一个县城,可是莫环这个人,就不知到哪儿去了。
  冷红溪是自己结上了死结,如今是沮丧不堪。
  对这位不共戴天的大仇人,他绝不甘心如此就罢手,天涯海角,他也要找到他,然后再手刃了他。
  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他骑马来到了“搭克苏”,这就像有鬼使神差,又像是冥冥中早有安排,竟会使他来到了沙漠。
  如今的“搭克苏”已完全是属于“金臂王”常乐福的地盘了。
  自从常乐福来此以后,这塞外的小城,已换了一番景色,由于常乐福手下多是汉人的缘故,所以搭克苏无形之中,在沙漠里已成了一个汉人城!
  这里的一切建筑、语言、风俗,如今都带着很重的关内气息,正因为如此,冷红溪才会想到了这里。
  他本来是想在此歇一天,第二天即行他去的,可是想不到,竟然在这个地方病倒了。
  搭克苏北边有一个马回回开的小客栈,名叫“忆江南”,生意不恶,因为这个客栈名字雅,久走沙漠的汉人,突然看到了这“忆江南”三个字,谁都会不自禁的想到江南风光,因此也就会住进他这个客栈里。
  冷红溪就下榻在这家客栈中,客栈老板马回回,对如此一个神俊的年轻人物,很是惊奇看重,所以也就特别的尽心照料。
  可是马回回却没有料到,冷红溪病得如此厉害,无可奈何之下,马回回还为他请了一个本地的郎中,并且嘱咐一个叫“郭顺”的伙计,专责照顾冷红溪的起居!
  这一场苦雨,下了足足有七八天,院子里积满了水,东一摊西一摊,矮小的伙计郭顺站起身,推开了窗子,皱着眉头道:“这个雨我看停不了啦!”
  说着他回过头,看着炕上的冷红溪,叹了一声道:“冷大爷,你这个病我看是真不轻,要不要你拿几个钱,我到别的地方去找大夫来……”
  冷红溪摇了摇头,苦笑道:“不用,我的病我知道,是这几年奔波劳累太甚,再加上初来沙漠水土不服才倒下来的,几天也就好了!”
  郭顺点了点头,又叹了一声,弯下身子,又拿起了扇子扇他的炉子!
  炉子上架着一个药罐子,哧哧直响。
  郭顺扇了一下扇子,又抬起头道:“大爷,你一个人在内地不好吗,跑到这地方干什么呀!我看你样子不像是走骆驼的。”
  冷红溪摇了摇头道:“我本来就不是走骆驼的,我是来找人的!”
  郭顺摸了一下头道:“找人?找着没有呀?”
  冷红溪又摇了摇头,咬了咬牙,道:“没有,我看永远也找不着他了……”
  郭顺正要说话,院子里突然传来了几声马嘶,并有人在大声的说着话,又像是在吵架,他赶忙走过去,把窗子推开,就见雨地里,站着三个大个子,每个人都披着一件油绸子雨衣!
  三个人都牵着马,正在跟栈主人马回回争吵!
  郭顺一看三个人的脸,就赶忙把窗户关上,吓得脸上变色道:“妈的,这三个阎王爷又来了,我们老板马回回可惨了!”
  冷红溪闻言立时坐了起来,一怔道:“什么阎王爷?”
  郭顺叹了一声,摆手道:“冷大爷,你别管,这些人谁敢惹呀!妈的,惹恼了他们,立即翻脸杀人,在他们眼里,杀一个人真好像杀一只狗似的!”
  冷红溪剑眉微皱道:“啊!有这种事?莫非这里的官家不管?”
  郭顺又叹了一声,道:“大爷你可真是……这地方还谈什么王法?”
  说到此,声音放小道:“大爷,你总该知道‘金臂王’常乐福这个人吧?”
  冷红溪摇了摇头道:“金臂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郭顺气得直摇头,摆手道:“得啦!大爷你就别问了,你连金臂王这个人都不知道,还问个什么?告诉你大爷吧,他就是这里的王,不要说这里,整个的沙漠皇,他也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