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分门别类
作者:再遇当年星光    更新:2025-09-26 15:52
  刘满只是冷漠地瞥了一眼,便扛起猎枪,径自下山。_三·叶,屋, ,更¢新!最¨快?
  作恶多端,又不知悔改,是死是活,就让他们听天由命吧。
  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擦黑。
  院子里静悄悄的,推开门,屋里也是空无一人。
  刘满一愣,随即想起来,这个时间点,孙巧云应该是带着宝儿去村头的小河边洗衣服了。村里就那一口井,用水紧张,洗涮大多都去河边。
  正好!
  刘满心中一动,立刻关好院门,快步走进柴房。
  他意念一动,将那头巨大的野猪从空间里取了出来,瞬间塞满了半个柴房。
  他不敢耽搁,趁着四下无人,用最快的速度将整头猪开膛破肚,分割处理。猪头、猪蹄、下水、排骨、五花肉……分门别类,手法娴熟得像个操刀半辈子的老师傅。
  这三百多斤的野猪,处理起来是个大工程。他将大部分肉块和内脏都重新收回系统空间保鲜,只留下一扇最好的后腿,用麻绳捆了。又将柴房里的血迹用积雪和草木灰仔细掩盖好,确保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长舒了口气。
  扛起那只分量十足的猪后腿,刘满没有丝毫停留,径直锁上院门,朝着村西头林栓的家,大步走去。
  夜幕低垂,寒星点点。
  林栓家那座孤零零的石头院子里,只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光影摇曳,更显清冷。,如!文*网, /已/发.布^最!新\章_节^
  “砰砰砰。”
  刘满沉稳有力的敲门声,打破了这份寂静。
  “谁啊?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安生了!”屋里传来林栓那苍老而不耐烦的声音。
  “林大爷,是我,刘满。”
  屋里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木门“吱呀”一声被拉开。
  林栓披着件破旧的羊皮袄,眯着浑浊的老眼打量着门外的刘满,当他的目光落到刘满肩上扛着的那只硕大无比、还淌着新鲜血水的猪后腿时,那双总是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猛地爆出一团精光!
  “这……这是……野猪后丘?”林栓的声音都有些变了调,他一步跨出门槛,凑上前,伸出枯树皮般的手,在那紧实的皮肉上摸了摸,又凑到鼻子前闻了闻那股子浓郁的野腥味,脸上的震惊再也掩饰不住。
  “好家伙!看这分量,看这膘头,这得是头三百斤往上的成年公猪王啊!你小子……你小子今天就扛着那杆老枪,干了这么个大家伙?!”
  饶是林栓这辈子在山里见过无数大风大浪,此刻也被刘满这战绩给惊得心头狂跳。
  单人,单枪,一天之内,猎杀一头猪王?
  这已经不是本事了,这是天赋!是天生吃这碗饭的料!
  猪后腿砸在石桌上,嘭的一声闷响。,第¢一·看_书¨网, _更_新!最·快^
  “运气好,碰上了。”
  “想着林大爷您和婶子也好久没尝荤腥,特地送来尝尝鲜。”
  林栓看着那条比自己大腿还粗的猪后腿,半晌没吭声。
  他重新审视着眼前的刘满,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良久,他长叹一口气,重重拍在刘满的肩上。
  “好小子……”
  “我这杆老枪,是真没跟错人。”
  “它找了个比我强太多的主家!”
  他一生好强,自诩枫林村第一猎手。
  可他知道,自己这辈子,也绝不可能单枪匹马干翻一头野猪王。
  不服老,不行了。
  进屋,倒了碗滚烫的热水。
  林栓吧嗒了一口旱烟,神情无比严肃。
  “小子,你听我说。”
  “有这身本事,是好事,也是祸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往后打了好东西,都得藏着掖着,财不露白,懂吗!”
  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凝重。
  “最近这山里,不太平。”
  “总有陌生面孔在山外围转悠,不像是咱们这的人。”
  “这林子里,怕是引了外头的狼过来。”
  “你本事再大,也得防着暗箭!”
  刘满心中一凛。
  刀疤岑。
  野山参。
  他郑重点头:“林大爷,小子记下了。”
  这份提点,千金难换。
  ……
  回到家,刚推开院门。
  孙巧云和宝儿正围着案板,一大一小,都看呆了。
  案板上,是十几斤肥瘦相间的野猪肉。
  “爹!”
  宝儿看见刘满,献宝似的指着猪肉,奶声奶气地喊:“肉!好大的肉!”
  孙巧云回过神,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
  “这……也是你打的?”
  昨天是狼和豹子,今天是猪?
  刘满点点头,拿起菜刀,手起刀落,又切下一大半。
  “家里留点就行,剩下的我再去趟镇上,换钱粮。”
  趁着夜色再进镇子。
  几十斤上好的野猪肉,换回来一大笔钱和粮票。
  他又从供销社后库,用两块钱和一把肉票,弄来两件崭新的棉袄。
  一件小花棉袄,给宝儿。
  一件藏蓝色棉袄,给孙巧云。
  里面的棉花,又暖又松软。
  比她们身上那两件结了疙瘩的破袄子,好了不知多少倍。
  他回来时,娘俩正坐在灯下,小口小口地吃着肉炖白菜。
  看见他怀里的东西,孙巧云愣住了。
  “宝儿,快来试试爹买的新衣裳!”
  刘满笑着抖开那件小花棉袄。
  宝儿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欢呼一声扑了过来。
  刘满将另一件递到孙巧云面前。
  “巧云,你也试试。”
  孙巧云看着那件崭新的、散发着棉花清香的棉袄,整个人都呆住了。
  她的手抚上去,温暖,厚实。
  这触感,像一道电流。
  她有多久,没穿过一件新衣服了?
  五年?还是十年?
  眼泪,毫无预兆地,一滴接着一滴,砸在崭新的布料上。
  “你……你怎么只给我们换了?你自己的呢?”
  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声音哽咽。
  他后背那件棉袄,还带着狼爪撕开的狰狞补丁。
  “我一个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扛得住!”
  刘满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快换上试试!巧云,别哭了!”
  “我跟你说过,以后都是好日子!这只是个开始!”
  新棉袄穿在宝儿身上,像个年画里的福娃娃,在屋里高兴得直蹦。
  孙巧云看着女儿的笑脸,又看看刘满那双期待的眼睛。
  她心里那座冰山,塌了一角。
  她默默拿起棉袄,背过身去。
  当那股久违的、被温暖包裹的感觉传遍全身时,她再也控制不住。
  她没有回头,只是用低不可闻,却清晰无比的声音,轻轻说了一句:
  “……谢谢你。”
  话音刚落,院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狗叫,和一声压抑的男人闷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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