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天赋,太绝了!
作者:云淡风清    更新:2025-09-21 07:54
  “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二百七十三……”
  陆明洲一边走,一边把枪抓在手里,拉上枪栓,子弹上膛。?秒+漳*节?晓′说`徃_ -耕~薪!最+哙+
  很快,前方一百米处,一丛空心柳旁边,有六七头猪。
  其中,最大的一头,得有三百来斤,正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因为,陆明洲走的位置,是顺风位。
  野猪的鼻子很灵,一旦进入到一百米范围,它就会警戒,再往前,它就会跑。
  这就是野猪之所以难打的原因。
  要是陆明洲用普通的砂枪,肯定对这一窝野猪毫无办法。
  但他手里可是56式半自动。
  那还客气个啥?
  他没有瞄准最大的野猪,因为这种7.62mm的子弹,对付三百斤以上的野猪,估计够呛,打到了也能逃。
  他瞄准的是前面一头一百六七十斤的野猪。
  此时,野猪懵了。
  这个人类,手里拿根棍子,比划着干嘛?
  要不要过来的?
  你要是过来,我们好跑啊!
  站在那里,是几个意思?
  赶过来的张五爷也懵了。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一窝野猪。
  他奇怪地问:“明洲,你要揍野猪,得往前啊。这里得有一百米,别说能不能打到,打到子弹也没威力啊。\2.c¢y,x~s?w-.?n¨e-t/”
  张五爷见多识广,却不认识这支枪,还以为是普通的砂枪呢。
  砂枪的射程,能在五十米左右打准,都己经是神射手了。
  陆明洲稳稳地托着枪,看着准心,瞄准猪头的位置,稳稳地扣下扳机。
  “砰!”
  寂静的山谷里,响起一声清脆的枪声。
  一群不知道躲在哪里斑鸠,咕咕地往外跑。
  野猪更是西散开来,撒开蹄子就跑。
  其中一头,中正脑门,跑了两下,就一头栽在地上,不动了。
  张五爷惊呆了!
  这么远的距离,一击致命?
  这还是一头两百斤的猪?
  作为老赶山人,他当然知道,一头两百斤的猪,想打中头,跟你在五米开外,用石头用中啤酒瓶盖的机率差不多。
  这是什么样的枪法?
  是什么样的准度?
  再说,这枪恐怕也不简单。
  这远的距离,子弹不飘,正中头部。
  可以说,十八里公社,没人能做到。
  虽然这小子占了枪的便宜。
  但是枪,本身就是赶山人的实力组成部分。
  陆明洲看他久久不说话,还以为坏菜了。
  自己开着山门,不但停下来,还开枪了!
  这不是破坏规矩了吗?
  他苦笑着说:“完了,五爷,我忘记走了多少步了,这山门要不要重开?”
  “不用了!”
  张五爷仰天长叹。\天-禧.晓-税\王¨ `埂`芯!罪·全\
  陆明洲心里更慌了,好不容易找个明师,还没当上高徒呢,就这么没了?
  他连忙求情,上求拉着张五爷的胳膊求情:“五爷,再给一次机会吧,我是真的很想学打猎。”
  “我没说不收你啊!”
  张五爷看着他,跟个宝贝疙瘩似的,两眼放光:
  “你第一次开山门,就遇到猎物。别说打到了。就算没打到,也叫开门见猎。”
  “这是好事,十年难碰一回,起码近些年,我是没听说过。这说明是你天生的猎人,老天爷追着喂饭吃。”
  “你这徒弟,我收了。这头猪,我要半头当拜师礼,你没意见吧?”
  陆明洲把枪扣上保险,放在旁边。
  “嘭、嘭、嘭……”
  他连磕了九个响头,嘴里大喊:“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这头猪,全给您都行。”
  张五爷笑眯眯地扶他起来:“毋需多礼。”
  他从脖子上,郑重其事地摘下一个黑不溜秋的哨子,放到陆明洲手里。
  张黑子眼馋了:“爷爷,这可是狼王哨,世世代代都是我们张家的,你咋给了明洲呢?”
  张五爷瞪了他一眼:“浑小子,教了你十年,你都入不了门,能怪谁?再这样下去,我们驱狼一派张家,手艺就要失传了。”
  陆明洲听说是祖传的宝物,哪里敢要?
  他拿着狼王哨,感觉像个烫手的山芋,连忙往张五爷的手里塞去:““师父,这个我不能收,您还是给黑子哥吧。”
  “干啥?”
  张五爷一声暴喝:“啰嗦什么,给你就拿着,婆婆妈妈什么样?带上他,以后你就是我们这一脉的唯一传人,长本事了,带带你黑子哥就行。”
  陆明洲没办法,只好依言戴上。
  张五爷很满意,摇摇晃晃地来到野猪身前。
  他看着野猪的眉心处,有一个小圆点,在汩汩地冒着血,地下的草都染红了。
  正是这一枪,干净利索,让这么大一头野猪,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首接GG。
  好枪法!
  好苗子!
  张五爷确信,自己是捡到宝了。
  他打这头野猪,都要两人配合,还得带上赛虎子。
  怎么打呢?
  就是两人分成两个方位。
  以野猪为中心,各50米。
  一人先开枪,“砰”一声,野猪吃痛会大怒,朝着开枪的人追来。
  另一人枪法要准,马上朝着它背后补上一枪。
  野猪朝着另一人追去,最先开枪的人,也换好子弹了,再追上去补一枪。
  如此拉锯,用上两轮,再上狗,一条野猪才能稳稳地打下来。
  如果,其中一人打偏了,或者枪哑火了,那就只有放下猎物,往树上爬。
  你在深山老林里,想跑过发狂的野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可这明洲,这才多大,一枪就把两百斤的野猪撂倒了,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别说他占了枪的便宜。
  这些枪,近距离的威力,还不如砂枪呢!
  要不是明洲枪法准,正中眉心,野猪皮粗肉厚,不追着三人来才出奇!
  虽然,有自己在,黑子力气也大,不至于怕了这头野猪。
  想留下它,只怕也很难。
  张五爷冲着张黑子喝道:“愣着干嘛?把这猪给收拾了!”
  他说收拾的意思,就是放血、剥皮,因为血不放出来,凝固在体内,野猪肉就不好吃了,又腥又臊。
  “我来吧!”
  陆明洲对着没凉透的猪,喉咙处一刀下去,鲜血流了出来,又准又狠。
  接着他拿着匕首,开始开膛破肚,手法之熟练,让老赶山人张五爷都瞠目结舌。
  要不是他看着陆明洲长大,他还真以为这孩子是带艺投师。
  天才啊,这天赋,太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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