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九把刀    更新:2021-11-29 08:50
  《三少四壮》
  作者:九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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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少四壮的,我的想法
  我要做的是三件事。
  把它当序写,用念乱写。这个难度最高,我每次写新书的序都是抱着头烧,诚意十足。
  练习极短篇。我的短篇的专栏价钱非常的不低,每用一次烧一灵感,诚意十足。
  但我最希望,藉由三少四壮,搭起严肃文学与大众文学与摆烂文学的对话桥梁,实话说我觉得担任三少四壮的守备很荣幸,有种严肃文学给我一个机会介绍我来自的世界的感觉,我快28,历来守备员最年轻,偏偏又来自良莠不齐的网络小说,写的东西独特又大众,我无意举大旗,也看不起举大旗的人(注),但就是希望有对话,给个认识,拍个肩膀,所以我有时会正经地写一些我对文学的看法,这个我,不是代表某个文学板块,而是第一人称的我,很自我。把我所遭遇到的,我赌烂到的,都透过写出来思考,提问。
  人生没有意外,我觉得身兼网络小说家与网络书写研究者兼臭屁王不是巧合,借着中国时报的守备位置,一逞种种快感。希望有人跟我对话,一起看看对方的风景。
  不过下个礼拜的三少四壮,就又是好笑的事了。大家别紧绷了哈哈。
  注:指那种“瞧!我们网络小说界也有好文章!”或“哼!我们严肃文学才是真文学!”
  并大张旗鼓要求文学板块向上提升等等的狗屁人士,你不过是在满足挥旗的快感。
  Re: 三少四壮的,我的想法
  ※ 引述《powerseries (小黑)》之铭言:
  > 这一期说了网络小说的定义
  > 我觉得并不一定是未完成的有时候篇幅较小可能就一次贴完了
  > 像 fay88有时常写短篇
  > 当然我知道老大的重点是放在读者与作者相互影响作品的化学反应
  > 不过也有不更改原来写好的故事的情况
  > 所以我想要把它改成
  > 在网络空间上定期或不定期发表未曾公开发表的已完成或未完成作品
  > 阿............好绕口
  > 显然又不是一个好定义了
  :)
  我的想法里,对网络小说的定义不为了特定的作品服务的,所以在定义里,夏霏的短文创作当然不是网络小说,一堆部落格心情书写也不是,少林寺第八铜人不是,爱情两好三坏也不是(尽管很像),杀手角也不是。
  重点是,定义讨论的是,谁是,谁不是,不是讨论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而一个作品的好坏,我想应该跟它的类属无关吧,垃圾分类正确了还是垃圾,宝石放哪都发光。
  1 网路小说家的贴文责任
  上个月刚从大陆宣传新书回台,收获乱七八糟。
  在大陆对所谓的作家有着严格的血统论,初始的写作方式决定了你的文学姓氏,你若是写了几首诗闯出名号,那麽你以后转跑道写小说,你便是“居然会写小说的诗人”;如果你是在网路上写小说“出道”的,那麽即便你以后拿遍严肃文学的奖项,你还是会被冠上“网路小说家”的称号。
  被冠上网路小说家的称号也没什麽,尤其前几年网路小说在实体书市场蔚为风行的时候,许多以畅销为己任的新兴作家真恨不得自己的书皮上可以贴上这样的标签。但现在网路小说的钱景没以前欣欣向荣了,又常给人“不过就是将租书店言情小说那套,拼贴转制成了校园爱情小说罢了”的廉价感,文学氛围低兼又内容贫乏,於是网路小说家便成了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帽子,有些以前抢着在书皮上挂网路小说家名号的人,现在纷纷表示自己早已脱离在网路上写作的“廉价生产方式”,迈入了所谓专业作家的神秘领域。
  以见你的大头鬼血统论,我是个血统低贱的网路小说家,叛逆的是我尚以此称号为喜,可说是贱到骨头了。因为在网路上发表小说,岂止廉价,根本就是分文不取。然而价钱决定价值的观念深植在父执辈脑中,长辈一听到某某人在网路上发表小说让人看免钱的,就会替我感到万分别扭。
  我听过的对话,例例皆辛酸。
  我大学刚毕业。
  “田田啊,毕业以后你都在做什麽啊?”慈祥的长辈甲。
  “都、在、写、小、说、啊。”我蹲在椅子上,用大便的姿势敲键盘。
  “啊?写小说?啊你是都在哪里写啊?甘呒出书?”
  “还没出书啦,我都在网路上写啊。”
  “蛤?网路?啊不就给人看光光啦?”
  “对啦对啦。”耳朵红。
  我研究所毕业。
  “啊田田你现在还在写网路小说呴?”和蔼的长辈乙。
  “对啊,每天都马在写小说等当兵。”我对着萤幕目不转睛。
  “安捏甘好?啊怎麽没有认真找工作啊?”
  “啊我就是靠写小说讨饭吃啊!”耳根子烧烫。
  “安捏一直写一直写,啊是有没有出书啊?”
  “有啦有啦。”
  “啊人家都可以在网路上面看免钱的,出书怎麽还会有人买奇$%^书*(网!&*$收集整理啊?”长辈乙装得一副语重心长。
  “这我有什麽办法……可能是出版社太有钱了,乱做公益吧。”
  “对了,都出书了,怎麽没有送一本给我?太见外了喔!”
  “……”
  话说一无所长的我自从开始专职写作后,便接了一些报章杂志上的邀稿,於是我沾沾自喜将预备发表在网路上的长短篇小说,拿去对付这些连载与专栏邀约,打算等平面媒体把稿费丢在我的脸上后,再把那些作品贴在网路上。
  以往是先发表故事在网路上再出书,这下可好,顺序一颠倒,许多网友便气得跳出来指责我“忘了创作的初衷”,只晓得巴着媒体领稿费,却忘了他们迫切需要看我的免费小说喂养他们饥渴的灵魂!
  他马的,有人会用相同标准去要求张大春、金庸、骆以军、黄春明,将小说无偿放在网路上供人分享麽?不会嘛,甚至完全不会有这样的念头!一样从事创作,无关廉价不廉价(古人写小说哪有版税可拿?罗贯中也没法源去跟天桥说书先生讨版权使用费,但三国演义可是酷翻啦),网路小说家显然大方多了。
  然而,我竟然冷汗直冒,以“自知理亏”的姿态在网路上摇尾辩驳,还赶紧补贴了几篇小说谢罪。
  哎,网路小说家就是这麽贱。
  2 网路小说是什麽鬼
  我很讨厌听到别人说一些……什麽文学类属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写得好、写得开心就好之类的话。那很好啊,既然名称跟形式都不重要,那你把要出书的作品丢过来,我帮你随便取个书名,封面也由我来涂鸦,课以吗!课以吗!
  解剖网路小说的“定义”没什麽了不起,主要是帮助讨论,与轰炸一些狗屁倒灶的谬论。所谓的定义,基本就是要区分谁是、跟谁不是;而好的定义,具有显而易见的监别标准,并能藉排他的过程凸显出主体的特别之处。
  首先来论不是网路小说的部份:
  (1)不是“在网路空间发表的小说”就是网路小说。作品在完成后、甚至出版后才於网路上张贴发表,当然不能算是网路小说,因为其写作过程并未与网路发生关系。所以把红楼梦贴到网路上,当然不能算是网路小说!
  (2)不是“故事内容需与网路生活相关”的线上书写才能称之为网路小说。网路小说在类型学上与大部分轻文学实体书的分类是相当一致的,有历史、言情、武侠、奇幻、恐怖、推理、架空、心情记事、狗屎涂墙等,只是网路小说向“校园爱情”看齐的比例远高出实体书小说。以类型学来定义可说是完全的错误。
  (3)网路小说并非指“多媒体文学”,尽管两者之间可能相互重迭。多媒体文学可以藉由声光影像去丰富使用者的感官,但多媒体文学可能是录制在光碟上或固定的程式运作上,并非靠网路去支撑它的特性。所谓用多重支线的安排去制造所谓的“互动”,然这些互动是使用者与机器逻辑之间的一种经过程式设计、有限度的互动,而非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尤其是“人与陌生人”。
  网路小说的定义,当然得表现出网路的时间、空间的相对特性:
  (1)从网路的空间特性来看,作者不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写作,也是在虚拟的人际网络关系中写作。
  (2)从网路的时间特性来看,故事的发表鲜少是一次贴完的,而是以小章节断裂、慢慢延续的;因此故事所得到的读者回应是即时的、同样断裂的,而读者的回应往往非常大量而迅速,程度上也影响了其他读者的阅读观感与经验(集体阅读)。
  第二个定义尤为有趣。在平面市场上我们所接触到的都是已完结的成书,至多是分册但未结束的故事(如哈利波特),然而以“第几本”而非“第几回”作为阅读时间的断裂,效果不大,而报纸或杂志上的长文连载,也多半是全稿已经完成,更称不上是真正的连载。网路小说发表的过程充满了断裂,所以阅读的经验也是断裂的,在时间的断裂缝细中不只充满了读者对故事剧情的意见与讨论,也充满了作者自我宣传手法的影子,以及故事之外哈拉的生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