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作者:席绢    更新:2021-11-29 01:43
  我是你的助理,不可以给你丢脸。」他这么为任大哥着想,怎么任大哥也不稍微感动一下下?
  虽然很无言,但想到少年习惯性的烦恼,他只好仍是抱持着正面的看法对他加以鼓励。
  「很好,很好,你很懂事,我很感动。」
  「任大哥,还是你对我最好了!」呜……好感动。满腔心血有人领会的感觉真好!他一定不会辜负任大哥对他的期许的。
  任放歌笑了笑。已经太习惯被别人依靠,如今又靠来一个迷惘的辍学少年,也没差。
  不过……欸,那个,他还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叶小弟的感动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就好?他现在不是太有空。
  显然叶小弟还有很多的心事想要说,就这样,整个下午就听他不时地说着家里的事情,一直说一直说的,连家里两个新成员最近开始长牙的话题也不放过。
  幸而任放歌功力高深,听而不闻之余还能煞有其事地应着,不让人觉得被虚应,在哼哼嗯嗯中,一天也就这么过完了。
  第三章
  是她!
  任放歌一眼就认出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
  有多久了?应该快一个月了吧?而他居然还没有忘记她!
  那时在百货公司门外的初遇,只觉得她反应非常有趣,与她冷若冰霜的外表完全不搭,那时很想认识她,也有过短暂的交谈……虽然被当成神经病看待,但也算是有过交集了。但这交集不足以展延成相识的第一步,所以他最终只能以陌生人的关系退场。淡淡的遗憾在心里摆荡了许久,想说也许跟她就是萍水相逢的缘份而已。就在几乎忘掉她时,居然又与她不期而遇,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缘份?!
  任放歌心里波动着些许雀跃,没想到会在超市里遇见她,想也没想的,便往她的方向走去。
  他知道她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一般人不管接近她几次,都会觉得被她的反应冻伤。不过,他不是一般人,还有,他非常想认识她。
  走到她身边时,发现她正专注地不知道在看什么,让他忍不住也跟着看将过去……咦,那个站在置物柜边的人好面熟,是不是他公司里的人?对,应该是,是业务部的同事没错,这个同事表现向来不显眼,跟他也没太大互动,所以非常不熟,多亏他有良好的记忆力,不然还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她跟那个同事认识吗?两人是什么关系?
  「嗨。」捺下好奇心,他走到她身边,很自然地打招呼。
  叶安安心里感到一突,转头看着这个她并不认识的陌生人。想问他是谁的,但是发现那个置物柜边的男人正往她这边看过来,她下意识地说着:「走。」然后率先走进卖场里。
  很快走掉的她没看到那男人明显的错愕且惊骇的表情,但任放歌看到了。
  那人……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是因为看到她,还是他?在怕些什么?
  任放歌双手往裤袋里一插,定定地看着那人一眼,故意回以浅淡且深思的笑;看到那人故作镇定地也回以一笑后,他才转身跟上叶安安的脚步。
  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在怕些什么?好像……怕他比较多的样子,以两人虽在同一间公司服务,却不曾有过什么互动的情况来说,那人的反应完全不合理。
  「妳认识那个人?」跟上叶安安的步伐后,他开口就是一副老朋友的语气。
  「不认识。」她回道。顺手拿起一包胚芽饼干放进推车里。
  「可是我发现妳看他看了好久。」她的一脸漠然是否表示着她对那人没有男女之情上的兴趣?
  「你好像也看了我很久。」而她也不认识他不是吗?
  「可是我认得妳。」这是不同的。
  「是这样吗?」没印象。也许真见过也不一定,她记忆力不是太好。「我跟你是同事吗?」
  「不是。」会这样问,可以想见这位小姐很少把一些闲杂人放在心上。
  「那?」
  「上次在路上见过,我们有过短暂的交谈。」也不打哑谜,他就直说了,并报出自己的名字:「我叫任放歌,二十七岁。」
  她看了他一眼,没理会他伸过来的手。「所以你不算真的认识我。」
  「现在认识了。」他提醒她:「妳还没自我介绍。」
  「需要吗?」停下采购的动作,不明白他怎么还黏在她身边,一般陌生人间的寒暄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不是?
  「当然有需要。」
  「你是推销员?」会对陌生人如此锲而不舍的应该只有业推销员了。
  「不是。」他始终跟在她身边,对她的冷淡视而不见。「妳还没告诉我妳的名字。」
  「叶安安。」
  问到了!任放歌露出俊朗的笑容,再度伸出手,也不管她同不同意,就拉过她的右手握着。
  「安安妳好,很高兴认识妳。相逢就是有缘,等一下让我送妳回家吧!」
  「不用了。」
  「当然要。我们正好可以好好谈一谈刚才那件事。」
  哪件事?
  「刚才妳所看的那个人,我挺熟的。如果妳好奇的话,我们可以聊聊他,妳看如何?」
  这么巧?叶安安心中暗自警戒。
  「我不认识他。」
  任放歌扬了下眉,很快跟着点头,非常没立场地说着:
  「事实上我跟他也不太热,只是同公司而已,连他叫什么名字我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
  这人讲话真真假假的不太正经,一直缠着她是什么目的?
  没再理会他,径自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的方向走。
  认识叶安安的人,都会说她非常冷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相处。
  没有人可以在她那张情绪起伏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她在想什么,加上她从不在人群里突显自己的存在感,所以她若不是被周遭的人彻底忽略,就是被人家敬而远之。总而言之,她是一个没什么人缘的人。
  在她二十五年的生命中,也不能说没试图交过朋友,若有人向她伸来友谊之手,她不会拒绝;不过每一段友情若不是无疾,而终就是自然而然的冷却,极少联络,演变到后来,她的朋友都只是泛泛之交,有时路上遇见了也认不出来。为什么会是这样,她自己也搞不太懂。也许,友情本来就是这样吧。
  独来独往是她习惯的生活方式,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不错。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当然也有感到无聊的时候。不过这问题并不大,她很懂得如何排遣寂寞。
  她的公寓除了家人之外,从来没有朋友造访过,大多时候这个三十坪的空间都沉浸在寂静里。不过最近情况有点失常,变得吵杂。
  这个以她朋友自居的男人打从顺利进入她屋子作客之后,完全不必她客套地说些什么「请把这里当自己家,不必客气」之类的话,他已经自动自发地身体力行起来。
  第一次来就帮她泡茶;第二次不请自来,还带了来了水龙头,帮她换掉坏的;然后,今天,他带来两人份的食物,一副来这里野餐的惬意样。
  她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有必要跟他好好谈一下她身为屋主的看法,可是却始终找不到恰当的时机切入他的忙碌中,因为打一进来,他的手机就响个不停。
  她一边等一边吃他带来的食物——挺好吃的,不趁热吃,走味了多可惜。
  他很忙,很难想象有人会忙成这样,总是不断地有朋友来找。是他太受欢迎,还是她的世界与别人真的不一样?在认识他之前,她以为所谓友情只不过是久久想到联络一次,然后就没了,办来手机常常只是装饰用,每个月缴给电信公司的只有基本费,不会再多了,没存在感得让她常常忘了它的存在。
  可是他不同,刚才才讲完了老王,马上又来一个小赵,现在又是大头仔,不知道后头还有多少人排队等着与他通电话呢。
  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她对任放歌这个人初步的了解。
  好不容易,他的手机终于没电、不可能再度响起声音,他才愉快地收起电话,拿过筷子唏哩呼噜地吃着他那一份。
  叶安安还没问他特地来她这儿有何指教呢,就见他老兄吃完了午餐,对她道:「好,我们走。」
  好什么?还有,哪来的我们?正常人听到他这么说,百分之九十九都会以不可思议的表情问出以上的问题,然后严词拒绝,请他老兄自己走人。不过叶安安的反应一向异于正常人,所以她直觉地应道:
  「去哪?」
  「上次我们在超市见到的那个人,我请人查了一下,发现他有点问题,既然妳对他也有点好奇,就一同走吧。我们去约会,顺便跟踪他。」说得好生自然。
  约会?跟踪?
  她想了一下,道:「可是我现在想睡午觉。」每天吃完午饭后,总要小睡一下,假日也不例外。
  「嗯……既然如此,那妳睡,我等妳。」
  「你不走吗?」
  「我不忙的。」拿过随身带来的手提电脑,他道:「趁这个时间,我可以打一些文件。」
  「你不能一个人去吗?」她不习惯让人等。
  「一个人去了还叫约会吗?」他反问。
  也是。她点点头。打消了请他走人的念头,决定进卧房睡觉去,让他自己去打发时间。
  她是个社交生活贫乏至极的人,但他不同,他是个交友满天下的人,所以当他这么自在地在别人家打混得如鱼得水,这么地把别人家当自己家待着,好像朋友间的往来就应该这样一般,她也不好说些什么了,因为她是真的不知道跟朋友相处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