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7)章 叙旧
作者:Young小众    更新:2025-07-19 05:05
  可能是我哭的太难看,钟启把我头发揉乱挡在我眼前把脸都遮住了,他一手拖着我一手拎着“我”出了四月公园,我明明听见那笛声还在继续,剪不断吹不散……
  钟启坐在车上看着我哭也不打扰我,只是拿纸巾不时地给我擦鼻涕眼泪,我看见他眼眶也有点红,他问我,“有多相爱才能思念对方到这地步?”
  “我不知道。\w¢z-s`x.s¢._c-o/m!”
  傍晚我打了萧然的电话,告诉他我今天不在书店,晚上不用去接我了,钟老三肆无忌惮理直气壮地偷听我讲电话,末了,面无表情认认真真半点不像开玩笑地说,“我还以为你这种人从来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
  “我是哪种人?”
  “不好说。”他也接电话,我学那帮小崽子把耳朵伸长贴在他手机上,到底我练的时间短没他们那么炉火纯青,什么也没听到,偏偏钟老三这人鸡贼的很,一律说单个字,“嗯。”“哦。”“好。”“行。”
  我听的都晕了,他放下电话斜眼瞧我,明显就是想笑还不笑出来,“什么都没听到?”
  我若无其事的把耳朵收回来不搭理他,他忍着笑道,“我晚上有事……”还没说完,我一口答应,“好!”
  钟老三愣了一下,立刻掏电话,“我不去了。”
  “行行行,我不耽误你的事,你玩你的,你玩你的吧。”我按住他作势要拿手机的手赔笑道。
  他这才把电话放回去,我就是想让他觉得其实我也挺随和的,就像他一样好说话,好性格好脾气那都是天生的,后天没有办法练就,没想到劲儿使大了。
  “我先送你回家。”
  回了家我拎着‘我’站在客厅中间想了15分钟,最终一个倍儿棒的主意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把‘我’夹在了更衣室的屋顶上,完美的是这图案的夜空,朗月清辉灿烂星斗,相得益彰。
  布置完我不饿但是我竟然鬼使神差的煎了块牛排,五分熟,坐在小厨房里举着刀叉,盯着这块鲜嫩的牛排发呆,手边的电话忽然响了,我吓一激灵刀叉脱手砸在盘子上‘哗啦’一下,回过神儿接电话。/x?i`n_k′a!n-s′h!u?w,u..*c^o,m_
  “纯粹。”
  我心一紧,这声音再熟悉不过,“蔚滨?”
  “你现在在哪里?”
  我叹一口气,只要我还在这怎么能逃得掉呢,我已经不小了也厌倦了漂泊无依的日子,不会像以前一样打包拿钱说走就走,我舍不得。以前我说走就走与大千世界尽情歌舞狂欢,因为我知道我终究会回来,现在我回来了,不会再走了,就像那个在神庙前虔诚朝圣的年轻人一样,我们都到过了远方,所以会回到故土。
  我早该明白。
  我不知道如果我答应去见他会不会一时冲动想不开半路跑掉,深吸一口气,“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打车到了蔚滨说的半角酒吧,他在酒吧门口等我,换掉了白天的装束,休闲t恤休闲裤,手指尖一星忽明忽暗的亮光,我朝他走过去,他看到我不动声色地背过手,再拿回来的时候已不见亮光的踪迹,“来了。”
  “嗯。”
  他伸手向我又犹豫放下,笑的那么干净,斯文隽秀的像个邻家大男孩,“进去吧,今天晚上有演出呢。”
  我跟着他进去,场面还真是壮观,爆满,这酒吧很文艺很小资,一水儿的木头配置,墙壁上都是画,不知道是什么图案但是排列的很有序,一眼望去,所有桌上竟然没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酒杯,但每个人的酒都是一样的。
  我穿丝绸光泽的连衣裙和飘逸的亮面风衣,而且如果不是出去玩我到哪都习惯穿高跟鞋,这些让我在一群麻质衬衫及踝长裙帆布鞋的姑娘们中间显得格外尴尬,我第一次知道穿错衣服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像一只金丝猴在一群猿猴中间走过,虽然都是猴,但那是一种没有同类的心惊胆战。
  他带我到舞台前面视角最好的一张木桌前坐下,我问他,“有什么演出?”
  “我的朋友,一个很会写字的民谣歌手,今天他在这演出,只要我来厉北就一定会到这,但不一定每次都能见到他。”他递给我酒,我点点头。
  我们都没有再打破沉默,少年会把所有的爱情给一个他心爱的姑娘,一心一意的心无杂念的全部,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都长大了,他也不叫我小叶子,叫我纯粹了。\白?马?,书?院>=° ?o更·~?新+)最11全?-(
  这么好的一个人啊,的确不应该毁在我这种人的手上,他这么好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亦不忍伤害他。
  伴随着掌声,一个抱着吉他的年轻男人走上台,洗旧的牛仔衬衫,米白色裤子脚上套着一双运动鞋,头发乱蓬蓬的,下巴一片青色,唯有眼神倔强的发亮,他坐在椅子上,先笑起来,我被他的笑容吸引住,这笑温暖的可以捧在手心里端详。
  “喜欢听我唱歌的朋友们,今天你们开心吗?”这治愈系的嗓音,干净纯粹,完美无暇,没有模板没有对比,只剩无穷回味。
  “开心——”底下齐刷刷的回应,他和下面坐着的人聊天说话,这样的互动让人愉悦。
  “今天半角酒吧来了一位特别的朋友,我唱一首新歌表示欢迎,《意大利面配红酒》这首歌送给她也送给我自己,还没吃东西呢。”他目光扫过我的脸,笑着垂下眼,轻轻拨动琴弦。
  这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每个会讲故事的怪叔叔都是手段高明的骗子
  我被骗过无数次
  可我还是喜欢听他讲故事
  人生它偷了我的创意
  但是我不介意
  我也曾单曲循环过无数次
  只为想起你的样子
  意大利面配红酒
  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啊混蛋
  数不清的是脚下的路程
  看不见的是收藏过得脸庞
  少年唱给花的那些歌啊
  我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则没有标清日期的预言
  记不得完整的一首
  看起来零碎散乱如愿以偿
  ……
  我握着酒杯,蔚滨面含微笑地静静聆听,我记得我以前对他说过,我喜欢你寂静时的样子。所以他不问我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在做些什么,走过什么样的路,遇见什么样人,经历了怎样的感情,他知道我不愿提起。
  唱了几首歌之后,气氛高涨热烈到爆棚,“好,我的歌唱完了,我说了今天酒吧来了一位特别的朋友,你们想见吗?”
  “想——”下面的人一下议论开了。
  他抱着吉他径直走下台来,停在我身边,“特别的朋友,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你上台?”
  我当时都傻了,蔚滨看着我又看看那个落拓潇洒的歌手也有点发楞,“大哲,你……”
  “大家这么高兴,别扫兴啊,是吧?”这个叫大哲的看着我,我喝了一杯酒,满脸苦笑看着蔚滨咕噜咽下去,一抹嘴,“我不去是不是给你跌份儿了?”
  蔚滨拉着我,“大哲逗你玩的,你别……”
  “没事儿。”以前我不爱露脸估计这次蔚滨以为我是酒劲上来了酒壮怂人胆,他松开手,由着我撒酒疯。
  大哲把他长了茧子的手伸向我,我搭着他的手走上台,其实这个台也不太像台,只有的大概20公分的高度,不知道从哪钻出来的的人把ktv用的那种金色的落地麦克风立在我面前,我还没用这东西唱过歌呢。
  大哲朝下面招招手,整场瞬间沸腾,蔚滨也双眼含笑地看着我,我笑眼睛也笑,“我不会唱民谣。”
  “那你就随便唱一个,你喜欢哪个就来哪个。”大哲抱着吉他坐在我旁边,我想了想,“annie’ssong?”
  他打了一个ok的手势,我端详着他的笑,他举高手臂大喊,还吹口哨,疯起来也是真疯。
  音乐声响起,我握着麦克风闭着眼睛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一排排的歌词在脑海中浮现,我有很多的故事每天讲给自己听,我有很多的话想说给你听,可是我不能,我只有我们的曾经。
  “……
  let--drown--yhter
  let--die--your-ars
  let--y-down-beside-you
  let--always-be-with-you
  ……”
  唱到这里,我觉得喉咙有点堵,但是我在台上我还得继续唱,我喜欢有故事的东西,有故事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就像这首约翰送给安妮的挚爱情歌,它的生命力将是永恒。
  而它的故事很简单,爱人因为吵架冲动离开了彼此,男主角还是深爱着他的爱人,他的爱人名叫安妮,于是便诞生了这首为心爱之人而作的安妮之歌,女主角听后感受到了他的真挚的爱意,深深的感动,原谅了他,与他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就像王子和公主手牵着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结局差不多。
  收起最后一个音符,为了感受真爱,只是上帝对一个人的眷顾有限,感受到了就可以了不要奢求永远得到。
  台下响起一片掌声,我扭头问大哲,“你们这有架子鼓吗?”
  “有啊……你想干嘛?”他显然是没有想到我唱完这样的歌还能出戏这么快玩的这么high。
  “给我敲两下呗,我不喜欢这样的歌,刚才我不好意思上来拿棍儿就耍。”我忘了我面前还有麦克风,这话一出口台下轰的爆出一阵笑声。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又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了,上身前倾给观众道歉,“不好意思,今天你们是来听大哲唱歌的,但我是特别的朋友,他唱了那么多我也上点特色小菜给大家助助兴。”
  台下的人接着笑,我早就瞥见这酒吧里那闪闪发亮勾着我眼球的架子鼓了,我走到它旁边坐下,轻轻抚摸着鼓面,好久没有碰到这家伙了,不知道手生了没有。
  “本来应该是文艺清新的夜晚,可无奈我是位不太会清新的朋友。”我抓起鼓棒,艾薇儿girlfriend,没有人不认同这样的节奏更适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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