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狠狠的削!
作者:六月的狼    更新:2025-06-27 04:53
  后挫力震得肩膀一动,杨尘微微的紧了下,鹿群四散逃去后,地上躺着一只鹿,它抽搐着,随后蹬了蹬腿,最后断了气。\齐^盛/小~说¨网` ^更!新~最^快?
  杨尘从雪地里站了起来,走过去,扛上野鹿就准备离开,但是他感觉到隐隐有一点的心悸的感觉?
  杨尘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
  杨尘快速的离开。
  原来是有一头野狼刚才悄悄的盯了杨尘一眼。
  但是野狼是独狼,一只脚还瘸着。
  它的战斗力是太弱了!
  所以野狼追着鹿群逃离的方向走去。
  它不敢直接挑战杨尘。
  毕竟,杨尘的枪法出奇的准!
  杨尘扛了野鹿就去了桐湾巷子的黑市,这一头野鹿还有鹿茸,让杨尘保护的极好。
  所以这一次的收获也不小。
  野鹿肉是有63斤*0.8=50.4元,鹿茸有16克*5.5=88元。
  鹿茸就算是在这个肌荒年代,那也是顶级的补品。
  一般都是那些身体虚,弱,或是老者的最佳补品。
  而且都有一定的消费能力的。
  鹿茸都是一克一克的卖,运气好的话,鹿茸可以卖得比鹿肉的钱多。
  而这一次就是如此。!q\d?h~b_s¢.!c?o,m\
  现在的收入就是50.4+88=138.4元
  杨尘紧了紧手里的手,把钱塞进了他的上衣内袋的口袋里。
  这个年代的钱虽然听上去不是很多,但是当下的物价,这两天杨尘挣的钱,可比那正经上班的人几个月都多。
  因为在这个1958年的时候,有工作的人一个月也才十来块的收入的。
  就算是有高一点的职位的人,也不过才十几、二十的样子。
  而他呢?
  这两天的收入足足让很多人羡慕到发狂的地步!
  但是,这伴随的风险也是有的。
  在大雪的山上,随时可能发生雪崩,或是掉进深坑里爬不上来的,或是让野狼群吃掉的,或是遇到豹子,或是遇到野猪拱人的,再就是可怕的老虎!
  大山里的钱虽然挣的时候也是嘎嘎的爽,但是也是杨尘冒着生命危险在刀尖上讨生活的!
  不过,这对普通的人来说,难!太难了!
  可是拥有格斗兵王的杨尘,他还是轻松了许多!
  而他枪也准,有尖子兵的经验的他,在这个年代可以说,混得比普通的人要容易了许多。
  养活自己的妻女那不简简单单的?
  杨尘坐着他从大队长那里借来的雪橇,一路的滑行下山。+x\d·w¨x.t^x,t¨.`c?o-m,
  就是东北有一句话,上山累死马!下山快如风!
  如果心情不好,就爬爬山,再从大雪的山上坐坐雪橇下来,那一下子,全部的烦恼都忘记了!
  当然,冷也是真的冷!
  冷风能吹得你鼻子冻得通红,耳朵给你冻得没知觉!
  但是,大常脊山脉也是真的如宝藏一样,猎物众多,而且多于野鹿,野山羊为最!
  杨尘下了山,看着天色也才早上的五点左右,他又急急的往桐湾巷子去。
  这一次有一个专门搞偷机倒杷的年轻人跟他混得熟悉了一点。
  专门给他拿了一包的大前门:“老哥,这包大前门,就算是我们认识一下,你这野鹿我要了,价格不变,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你打的猎物,全由我出手咋样?我保证,你要是缺什么洋玩意,我都给你弄来!”
  杨尘一想到洋玩意?
  “那你给我弄个怀表来!”
  小老弟的眼神一亮的说:“这个!真是难,但是,我有办法弄到!”
  随后小老弟一介绍,他叫罗重山,在黑市里混得挺开的。
  两个人都谈着,要把野鹿的猎物的生意好好的搞搞,现在国营饭店里,很缺这个野味。
  要说东北也是真的冷。
  而那些有一点条件的人都吃过野味。
  这吃过野味的人都知道,冬天要是吃一点的野味,那身上热热乎乎的,就算是在外面做事那也感觉到身上有暖乎劲。
  但是没有吃过野味的人,都是苦哈哈的吃着辣白菜,水煮白萝卜。
  可这些根本没有抗寒的能力,也就是一个填填肚子,不饿就是了。
  但是要想身体好,能抗寒,还得是搞一点的野味吃吃。
  像是那一岁多的孩子,你给他喝一碗野味煮的汤,那小家火他敢光腚坐在雪地里打滚!
  这就是火底!
  野味在国营饭店里,那可是十分的抢手的。
  杨尘卖了野鹿后,就去了买了几套的成衣。
  说实话,杨尘感觉,现在的棉袄真的是便宜,他自己一套黑色的,媳妇一套灰色的,给女儿买了一套小娃儿的花花的棉袄。
  这一起三套,也才花了十几块钱。
  但是要是重生以前的棉袄,恨不得你买一套把你家底掏光的架势!
  也是说普通人的家境,就算是现代时,买棉袄都是很肉疼的。
  杨尘买的时候痛快的付了钱,那卖成衣的人都激动的不行。
  因为这棉袄都是做了一套放着装装门面的。
  结果,这个杨尘一来,直接付钱拿走。
  用个布袋子打包装好,杨尘又拎上走。
  在这大东北,冬天就是靠馿子或是马儿驼重物,赶的人也能坐着走。
  杨尘看了看,他这带着一大包的衣服,走路的速度虽然不快,但是是因为他自己绑了沙袋。
  杨尘为了杀吊睛白虎,他是不会坐馿车回去的,他就是带着东西,一路的小跑着。
  还真别说,虽然跑得极慢,但是身上的感觉越来越热乎,而且身子也灵活的许多。
  就连腿上绑的沙袋也感觉到轻了许多!
  杨尘回到村里的时候,都到了早上的六点半左右了。
  那桐湾巷子的黑市,也是只做一些熟悉的人的生意,一般的生面孔,很难有机会卖出东西。
  而杨尘之所以有机会卖出东西,那是因为他的脖子上戴了一个熊牙项链!
  就这个!就是他在黑市的时候招人喜欢的原因。
  那就是他的身份像征!
  杨尘的祖上就是打猎的!
  他前一世的时候在妻女丧命于老虎之口后,曾在深山里打猎了十几年!
  训练得一身的猎人本事!
  当然也是有父亲的传授经验。
  但是这祖上留下的技能也在他这里发挥了光芒。
  但是前一世也是苦寻那头吊睛白虎,但是终是遗憾!没能亲自杀了它!
  现在重活一世,一定要把它找出来,狠狠的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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