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路小飞.前引(3)
作者:煮氿    更新:2021-11-09 19:04
  我的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而之前所经历的惊险事件,只不过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热身运动。
  因为我一进入这间手术室,就发现手术台前,正在给一位男病人做手术的那位医生……手里的手术刀掉落在了地上。
  在看手术台上的病人,竟然没有了生命迹象,一旁的心电图呈现出了一条直线。
  我当时愣了一下。肾上腺素却在飙升,踏马的因为我的突然闯入害死人啦!我要负法律责任的!我的脑海乱成了一锅粥,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只感到自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是的,我昨天还在享受人生,怎么今天就会突然搞成这个样子?
  我开始用脑袋撞墙,用指甲掐自己,期待自己快点从梦里醒来,恍惚中,我看见一旁的医生拾起了地上的手术刀,我立刻跑过去夺过了那把刀子,一把插在自己的大腿上,老天!你快点让我醒来结束这场噩梦吧!
  天呐……好痛……
  我摸到了自己大腿的血,险些晕倒在地,这痛楚让我清醒了一点,嘴里却开始哭哭啼啼的胡言乱语:“宋大人啊……”
  既然不是做梦,那我就必须想办法逃脱法律制裁不是?我在焦躁不安的状态下,没有时间经过深思熟虑的情况下,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宋大人啊……宋大人,我对不住你,我居然在阴沟里翻了船,我一定要快快醒……”
  我口中的宋大人,意即——我国古代大法学家宋慈,——我的偶像和精神支柱。
  我们因为一本《回到大宋做仵作》结缘,从此我就崇拜上了他。
  这样说好像并不准确……
  因为这本小说是我写的,宋慈他老人家并不认识我哈,不过,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崇拜,才让我萌生了写这本小说的动力!
  这个故事讲述了主角原本是一名现代法医,因为一次交通事故穿越到了大宋,从此半生坎坷浮沉,怀才不遇,直到遇到了伯乐宋慈,人生才得以柳暗花明,活出了真我的风采。
  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一个作者一旦全身心投入到一本小说的创作里,即便小说完结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很难从故事里走出来的。
  严重者甚至会精神失常,就好比庄周梦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蝴蝶还是庄子。
  我虽然没有精神失常,但是当我写完这个故事后,自己也像是从故事里活了一次……
  我也曾在寂寞孤独的深夜,看完《回到大宋做仵作》的落幕结局,眼角垂落下几滴热泪,默默地说:宋大人,我要进入下一站旅程了,没有我在您身边的日子,您还好吗?
  也曾在更阑人静的凌晨,一时百感交集,找来一张画纸,在上面画了一人一狗,写上:“愿为惠父门下狗”……
  ——所以,我现在胡扯的胡话,除了紧急避险,也有真心渴望自己回到故事里去的成分所在。
  只可惜,那个“我一定要快快醒来”的“来”字,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看到门口对面的镜子里,出现了一个面容苍白的长发女人。
  那长发女人一瘸一拐地冲进手术室,首先盯着手术台上的男病人看了一会儿,原本精致美丽的面容竟然一瞬间变得僵硬扭曲,她猛然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看着我,那阴冷而残酷的目光,似乎凝聚着无法比拟的杀气,让我从原来的火海中掉进了另一个冰窟。
  坦白讲,我从未见过那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森冷眼神,一时间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瑟瑟发抖起来,我像是惊弓之鸟一样跑了出去。
  我也记不清我撞倒了几个病人才跑出住院楼,来到了黄昏下依然熙来攘往的外面,我举目四顾,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个杀手!
  他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以上,站在人群中尤为显眼,即便他的四周异常拥挤,在我看来,他那颗脑袋也会像是漂浮在人海上的一坨屎!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四目相对,剑拔弩张!
  真的,我当时想的就是你这个杀人魔……把我也干死好了,反正都是因为他,我才无缘无故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可他没有再朝我走来,而是对我笑了笑,就转身离去了。
  我茫茫然盯着他的背影,陷入了云里雾里。可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猛然冲上来两名男医生,按住我就是一针镇定剂……
  后来我被一个心理专家催眠了。
  嘿嘿……
  好在我是搞小说的,逻辑缜密,思维灵敏,不学有术,博而不精,这些都是我的专长。
  因为我在创作故事的时候要用到这些,所以那个医生用不断摇晃的怀表把我催眠后,其实那个时候我比他还要清醒。
  就这样,我把之前在手术室就构思好的谎言拿了出来,告诉医生我其实来自大宋,是大法学家宋慈的精英下属,后来因为失足落水溺毙后才穿越到了现代。
  医生才不相信这么鬼扯的事情,直接判定我是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于是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院。
  后来我就结识了这里的院长刘真心。
  起初,面对刘真心咄咄逼人的询问和试探,我的确有点招架不住,好在那个时候已经到了深夜,刘真心也开始犯困,才让我顺利得以精神病人的身份住进了精神病院。
  让我颇为意外的是,在这所精神病院里,居然还住着一位自称来自大唐的女穿越者——花玥珠。
  起初我们之间闹了一点误会。在当时深更半夜,走廊没有开灯的情况下,我们都彼此看成了鬼,她还踹了我的裤裆一脚,但是后来冰释前嫌的同时,我也发现原来这个女孩子是那么的美……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当你觉得一个人美的时候,你未必会喜欢这个人,当你喜欢这个人的时候,你有可能会爱上这个人的。
  然而,当时的我自己都泥菩萨过河,又哪有什么心思谈情说爱呢?
  只是,我现在既然担当了精神病人穿越者的这个身份,就总得根据时势做出一些符合这种身份的事情来。
  所以花玥珠害怕打针,我就得和她一起大闹精神病院,谁让我是一个精神病人,一个穿越者呢?
  其实那个时候,我并不太确定自己究竟要扮演穿越者呢?还是精神病患者……
  但是不管哪种身份,都不是长久之计,都只不过是我在没有修好手机前的权宜之计。
  是的,我的手机还在我的身上,只是因为进水坏掉了。而且让我感到幸运的是,那天我在医院误闯手术室害死的男病人,就是之前被那个男杀手用手枪袭击的被害者。
  案发当天,因为被害者距离我的手机镜头很远的缘故,所以我并未看清楚该男子的相貌。而后来的我,之所以得知那个死在手术台上的男病人就是遭遇枪击的被害者,还是从精神病院那些小护士口中确认的。
  你也知道,像这种自称穿越者的病人,忽然闯进手术室吓得医生把手术刀掉在地上,间接害死了做手术的病人,本来就是世间少有的奇葩事。在如今这个信息流通的互联网时代,很容易就会被网民顶上热搜的。那些小护士们上网吃瓜,下网嚼舌根,对于人类来说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还有更甚的,我和花玥珠那天大闹精神病院,不是就引来了乔装打扮成义工的记者吗?后来据说记者在网上曝光了我和花玥珠两个穿越者后,当天就成了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