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送信
作者:我爱小豆    更新:2022-01-17 17:01
  
  四年的战争生活给予了洛克迅速饮食的习惯,他快速的吃完饭后擦了擦手,对着一旁的汉斯说道“汉斯,我们走吧”。
  洛克又来到了军需营,现在是正午,大多数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酒馆泡着,洛克径直走到军需营的后方驿站处,接过汉斯手里的钱袋,走进了驿站。
  “华纳!华纳!”洛克大声喊道。
  “要死了!你要死了啊!该死的洛克,我听见了,午觉都不让人好好睡,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负责驿站通信义务的华纳从驿站里间的一处屋子内走出,他抱怨道“又是给家里寄钱吧?来吧,给我!”
  “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
  “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不能出问题。而且在这个岗位不用看人脸色,一般的小队长还真不敢惹华纳。不过在这里是没有晋升途径的,洛克三等兵的时候华纳就是负责驿站这块的了,现在洛克晋升二等兵有一年多了,他还是在这。不过听说他和男爵大人的管家有亲戚关系,想来将来也会有门路上去的。
  “嗯嗯嗯,还有别的要求没?带话什么的。”华纳跟洛克打交道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知道这个家伙每次领了军饷把钱寄回去时总要给家里带两句话。
  “恩。带话给我父母让他们注意身体,还有我姐,让她不用老省着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我现在不缺那点钱。”洛克早已想好要说的话了,他相信他姐姐知道自己想让她买什么,一条束发的丝巾,这是洛克的执念。
  “恩,知道了,送往回咱们凯多齐领的商队明天就出发,先到东部提尔省的占领区彼得斯领,再到王都弗洛尔城,最后回咱们南部德尔省,最迟20天就能送回去。”华纳说道。与华纳寒暄了一会后,洛克告辞了。他也不打扰华纳的午休。别看现在华纳这就洛克一个人挺冷清的,等下午的时候才是热闹的时候。因为,今天发饷。
  走出驿站,洛克带着汉斯返回了他们小队的营帐。“汉斯,你说咱们村现在是什么样的?”回去的路上,洛克和汉斯着聊天。他俩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他们两家更是邻居。
  “还是老样子吧。村口的枫树应该更大了吧,我老哥今年又有了一个儿子,我现在都三个侄子了,家里的地将来是不愁了,今年收成据说很不错,村里给咱们军户杀了一头猪,每家都有份,还有。。。”汉斯平时是个闷子,但是一打开话夹便收不住了,一直絮絮叨叨的直到两人回到营帐。
  “这场仗打了四年了,也快结束了,真想快点回去啊”洛克感叹道。
  洛克和汉斯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后,小队中除了值守的仆兵菲尔,剩下的都在午休,上过战场的都明白,充沛的精力能让你在战场上活的更久。
  洛克走到自己的床位,脱下外套,也上了床,但他并没有睡着,他在想自己该怎么运作,能尽快晋升一等兵。福斯坦王队中有自己的一套晋升体系:仆兵,战场上的炮灰,刚参军经过两个月训练后就是;三等兵,王队中的主要战力,需要两年以上的军龄{战时需要一年以上}并且自身要有应付三个仆兵的实力;二等兵,担任军队中10人小队长,需要三年以上军龄{战时两年以上}拥有应付三个三等兵的实力;一等兵,军队中的王牌战斗力,担任百人中队长一职,需要军龄四年以上{战时三年以上},拥有击败至少三个二等兵的实力,没错,是击败,因为一等兵就有拥有修炼斗气功法的权利;至于一等兵晋升骑士,军队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想来没到那一层次是不会公众的。
  洛克清楚自己的实力,应付三个与自己同级别的二等兵,拼命的话短时间是没问题的,军龄也够了,但是能不能晋升他心里也没底,和他实力差不多的在他们军营有不少。因为两个月前那次战斗,他们营伤亡了三分之一,第三中队队长、第四中队副中队长战死,这才空了两个位子,僧多粥少,不知多少人暗中盯着这两个位子。
  想起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洛克也是不寒而栗,这是洛克经历的仅次于戈登高地血战的战斗,为了拿下这个通往敌国腹地的费尔默大峡谷,王国的三大军团是不计伤亡的用命往上填,为了打破僵局三大军团用车轮战轮流对峡谷高地发起冲击,防守峡谷的敌方据说只有一个军团的兵力,又怎么守得住。这场战斗打的异常艰难,敌军为了守住这条最后的战线可谓是拼了命,洛克不止一次经历深受重伤的敌军士兵在被己方包围后,不顾一切的疯狂进攻,这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么?洛克扪心自问,如果自己的王国受到侵略,自己会不会这样做?想起了自己军队在去年成功打败夏尔洛王国的大部队,占领了彼得斯领后在夏尔洛王国做的事,烧杀抢掠,稍有资产的人举家被贬为奴隶,有姿色的女人不是被贵族老爷抢占就是充为军妓,又想起了自己淳朴的父母、善良的姐姐,洛克也理解了这些对手,因为同等情况下,洛克会做的更狠。
  面对这种有血性的对手,洛克心中充满了敬意,但他也没有手软。这是战争,他的兄弟也在伤亡。
  三大军团强攻了近一个月才拿下了费尔默大峡谷。他们营隶属雄鹰军团,是雄鹰军团第二步兵团的第五大队,那次战斗第二步兵团是全军团的先锋,而他们大队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是他们营的先锋,最先的战斗是他们两个中队进攻的,震天的杀戮声从未停止,就连当时在后方修整的洛克都能听见惨叫声、喝骂声、刀剑碰撞的声音。天空上时不时划过一道火球、又或是闪电,这据说是魔法的力量,血腥染红了整片天空。
  当轮到洛克他们中队和第一中队参与进攻时,他们营撤回来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已经减员近半,这给军营里的士兵们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然而打了四年仗的洛克强压下了心中的恐慌,在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活了四年的洛克懂一个道理,在战场上不能胆怯,你越怕就死的越快。那一仗他们小队在洛克的指挥下,躲避了几波的魔法轰炸,在对敌上,洛克也没有硬拼,这种抱有死志的敌人是最不好惹的,他选择建议中队长约夏克大叔参与峡谷侧翼的战争,那里多险壁奇石,容易躲避弓箭和魔法袭击,敌人驻守兵力也不多,是软柿子,而且占据峡谷侧翼的制高点算是功劳一件。
  战争毕竟是战争,洛克他们小队还是战死了两个人,三等兵格力、一个有一把子力气的刀盾手,仆兵加尔、一个挺幽默的小男孩、只有16岁。这一战洛克个人斩获了一个受了轻伤的二等兵、一个三等兵以及五六个仆兵,代价是洛克右胸被捅了一刀以及不少的小伤势。最终的战果是,他们小队共计斩杀了1个二等兵、5个三等兵、十余仆兵,能有这么大的战绩不仅因为他们的战斗从始至终是以多打少,更是因为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强。
  斩杀敌军后拿他们的腰牌可以去营里兑换军功,仆兵在军队中占1点军功,三等兵占5点,二等兵占10点。洛克如今攒下的军功,差不多有50点了。军营里军功可以兑换升职,100军功就能兑换一等兵军衔;还有就是充当货币,士兵们可以通过军功在军需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比银德勒更通用,购买力也更强;最后就是可以换成钱,1军功换1银德勒。军功换钱这是大部分士兵们的选择,福斯坦王国经历两年旱灾,粮食价格居高不下,当兵的大多都是为了让家里活下去,用军功换的钱贵族和军部不敢贪污也不能贪污,这些钱给家里寄回去,自己的亲人就能活下去了。
  洛克之前也一直是将自己的军功换成钱,但从去年他经历了戈登高地血战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活不下去又怎能让家里过的更好。在战场上死的最多的、死的最快的是底层的炮灰,仆兵在高强度战争中死的最快,就连当时小有实力的三等兵的他,最后都是力竭后藏在死人堆里活下来的。那一场血战后他实力有了不小的进步,在凭借缴获的敌军大量腰牌和同样活下来的已经晋升中队长的约夏克大叔的照顾,他当上了小队长,脱离了大头兵的范畴。
  洛克考虑到,自己目前的实力在参与竞争的这些人中应该是中游,自己的军功虽然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一定比绝大部分人高,这次能不能提升军衔还是有一定机会的,相信约夏克大叔也会帮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