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0章 拉冬家好远啊
作者:陆慈 更新:2021-12-1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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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螺旋桨声音震耳欲聋,半个多小时过后,直升机降落在了另外一个机场。
这是直飞北欧首都——丹图。
登上飞机后,姜小米仿佛换了个人一样,安安静静的坐在靠窗的位置,阿城看她情绪有点不对劲,连忙问道:“少奶奶,您是不是饿了?”
姜小米可怜兮兮道:“拉冬家怎么住那么远啊!”
阿城干巴巴道:“少奶奶,别着急,咱还有八个小时就到了!”
“还有八个小时!”姜小米痛苦的把头歪到一旁。
来福蹲在另外一张椅子上,它身上穿着余管家给它买的衣服,脖子上煞有其事的挂了一条领带。余管家不光给来福买了衣裳,还给它的包包里塞了好些肉,够它路上吃,
阿城见时间差不多,黑豹该吃饭了,他打开随身携带的箱子,从里面捞出一根血淋淋的羊腿,来福闻到食物的味道立刻跳下座椅。
亚瑟眯着眼睛:“姜小米,拉冬要知道,你把他的豹子弄成这幅德行,你猜他会不会剁了你?”
姜小米背对着亚瑟竖起了一根手指左右晃动了两下:“NO,NO,NO!有件事你要搞搞清楚,并不是我把它变成这样的,是拉冬自己!”
姜小米不是没想过把豹子还原,可这一身的毛要想弄掉谈何容易?再说了,有这身毛做掩护,上飞机人家还方便些,这要是还原了,估计连东亚大门都出不了。
亚瑟惊讶不已:“他自己?他疯了?”
姜小米耸耸肩:“这我哪知道!”
黑豹狼吞虎咽的吃完羊腿后,便开始舔爪子,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等舔完了爪子,黑豹朝姜小米靠过去,把它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搭在姜小米的腿上。
“马上就要看到你的主人了,开不开心?”姜小米一边给来福挠痒痒,一边询问。
来福不断的用脑袋去蹭她的掌心,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
姜小米叹了口气,心说来福如果真的是一只狗,她也就厚着脸皮不还了,奈何它是豹子,东亚不给养。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来福在家的这些日子,孩子们都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去那颗大树下喊来福。
临走的时候,姜小米还看见小女儿朝来福的食物箱子里丢了一东西,刚才阿城打开袋子的时候,才看到那是一颗糖,余管家对食物这块把控的很严,也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分一两颗给他们解馋。
蒋星河那么喜欢吃糖的人,却舍得将存了好久的糖果分享出来,足见对黑豹的喜爱。
但是再怎么喜欢,还是不能留在身边。
缘分这种东西真是够奇妙的,不过姜小米的难过也只持续了几分钟,这就要归功于她良好的心态。
姜小米也舍不得,但换个角度去看的话,她以后可以自豪的告诉所有人,我曾经养过一只豹子,那么大,黑黢黢的,还会叼拖鞋。见过会叼拖鞋的豹子吗?没见过吧?
……
普洛斯庄园
“普洛斯殿下,今晚鲁斯卡特的贵宾会抵达丹图。”仆人恭敬地站在男人身后。
拉冬的婚事将近,各国都派遣了使团来庆贺,鲁斯卡特跟北欧最近几年关系比较亲密,女王特派了在鲁斯卡特最有威望的公爵以及唯一的亲王前来祝贺。
此时,拉冬正在逗弄架子上那只彪悍的金雕。
北欧人在驯养野兽这方面有着过人的本领,不管什么奇珍异兽,只要给他们几个月时间,保准乖乖听话。
这只金雕也不例外,从一开始排斥到现在的俯首贴合,也不过才用了三个月。
“知道了。”
仆人看了看拉冬的背影:“不光有亚瑟公爵,还有一位亲王同行!”
拉冬抚摸金雕的脑袋,有些好奇的询问:“鲁斯卡特的亲王?怎么以前没有听过?”
仆人道:“是上一位女王钦封的外姓亲王,地位远高于亚瑟公爵!这次能够过来,也是女王对您的重视。”
拉冬道:“让他们去准备,今晚我会亲自去接待他们!”
“好的!”仆人走了两步,又撤回头:“殿下。”
拉冬有些不耐烦:“又有什么事?”
“甘娅殿下派人传话,说想邀请王浩陪同她一起共进晚餐!”
拉冬旋身,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
甘娅是拉冬的亲姐姐,比他大八岁,十年前甘娅的丈夫去世,本该继承遗产的甘娅,因为没有子嗣留下,遭遇了丈夫一族的阻拦。
因对方家族在北欧也很受拥护,硬碰硬显然不太现实,如此一来,关于遗产的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姐姐想做什么?”拉冬显然对此很好奇。
仆人道:“可能只是简单的吃一顿饭吧!”
……
夜晚的北欧美的犹如幻境一样,天上星罗满布,因为空气良好,使得那些星辰压得极低,仿佛触手可得。
豪车的车窗滑了半截,露出一张冷硬而英俊的脸庞。
王浩出神的望着不远处闪烁着灯光的古堡。
今晚的这场邀请是他多日处心积虑获得的。
因为王浩很清楚,要想真正在北欧站得住脚,就必须得拥有让人望而生畏的本领。
所以,他将目标投放在了那个寡妇身上。
甘娅!
选择她的原因很简单。
第一,她身份尊贵,跟拉冬不相上下。
第二,甘娅身边需要个得力的干将,为她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第三……甘娅似乎有些喜欢他。
王浩能感觉得到,那位风情万种的女人看他的眼神跟别人不一样。
王浩将车停好,打开车门的时候,等待在一旁的仆人眼睛不由得亮了一下。
今晚的王浩很特别!
人靠衣装马靠鞍,从前王浩一直都是跟随娄天钦的风格去穿衣,因为保镖首要条件就是贴合雇主,不能显得太突兀,否则容易被人盯梢。
但是今晚王浩却换掉了多年的习惯。
白色的手工西装,暗红色的衬衫,红与白,这两种颜色在王浩身上竟混搭出了一种别样的风情。
白色是冷静,红色是热烈。
“带路!”
身穿燕尾服的仆人连忙收回惊艳的视线,伸长了手臂:“王先生,这边请!”
直升机螺旋桨声音震耳欲聋,半个多小时过后,直升机降落在了另外一个机场。
这是直飞北欧首都——丹图。
登上飞机后,姜小米仿佛换了个人一样,安安静静的坐在靠窗的位置,阿城看她情绪有点不对劲,连忙问道:“少奶奶,您是不是饿了?”
姜小米可怜兮兮道:“拉冬家怎么住那么远啊!”
阿城干巴巴道:“少奶奶,别着急,咱还有八个小时就到了!”
“还有八个小时!”姜小米痛苦的把头歪到一旁。
来福蹲在另外一张椅子上,它身上穿着余管家给它买的衣服,脖子上煞有其事的挂了一条领带。余管家不光给来福买了衣裳,还给它的包包里塞了好些肉,够它路上吃,
阿城见时间差不多,黑豹该吃饭了,他打开随身携带的箱子,从里面捞出一根血淋淋的羊腿,来福闻到食物的味道立刻跳下座椅。
亚瑟眯着眼睛:“姜小米,拉冬要知道,你把他的豹子弄成这幅德行,你猜他会不会剁了你?”
姜小米背对着亚瑟竖起了一根手指左右晃动了两下:“NO,NO,NO!有件事你要搞搞清楚,并不是我把它变成这样的,是拉冬自己!”
姜小米不是没想过把豹子还原,可这一身的毛要想弄掉谈何容易?再说了,有这身毛做掩护,上飞机人家还方便些,这要是还原了,估计连东亚大门都出不了。
亚瑟惊讶不已:“他自己?他疯了?”
姜小米耸耸肩:“这我哪知道!”
黑豹狼吞虎咽的吃完羊腿后,便开始舔爪子,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等舔完了爪子,黑豹朝姜小米靠过去,把它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搭在姜小米的腿上。
“马上就要看到你的主人了,开不开心?”姜小米一边给来福挠痒痒,一边询问。
来福不断的用脑袋去蹭她的掌心,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
姜小米叹了口气,心说来福如果真的是一只狗,她也就厚着脸皮不还了,奈何它是豹子,东亚不给养。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来福在家的这些日子,孩子们都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去那颗大树下喊来福。
临走的时候,姜小米还看见小女儿朝来福的食物箱子里丢了一东西,刚才阿城打开袋子的时候,才看到那是一颗糖,余管家对食物这块把控的很严,也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分一两颗给他们解馋。
蒋星河那么喜欢吃糖的人,却舍得将存了好久的糖果分享出来,足见对黑豹的喜爱。
但是再怎么喜欢,还是不能留在身边。
缘分这种东西真是够奇妙的,不过姜小米的难过也只持续了几分钟,这就要归功于她良好的心态。
姜小米也舍不得,但换个角度去看的话,她以后可以自豪的告诉所有人,我曾经养过一只豹子,那么大,黑黢黢的,还会叼拖鞋。见过会叼拖鞋的豹子吗?没见过吧?
……
普洛斯庄园
“普洛斯殿下,今晚鲁斯卡特的贵宾会抵达丹图。”仆人恭敬地站在男人身后。
拉冬的婚事将近,各国都派遣了使团来庆贺,鲁斯卡特跟北欧最近几年关系比较亲密,女王特派了在鲁斯卡特最有威望的公爵以及唯一的亲王前来祝贺。
此时,拉冬正在逗弄架子上那只彪悍的金雕。
北欧人在驯养野兽这方面有着过人的本领,不管什么奇珍异兽,只要给他们几个月时间,保准乖乖听话。
这只金雕也不例外,从一开始排斥到现在的俯首贴合,也不过才用了三个月。
“知道了。”
仆人看了看拉冬的背影:“不光有亚瑟公爵,还有一位亲王同行!”
拉冬抚摸金雕的脑袋,有些好奇的询问:“鲁斯卡特的亲王?怎么以前没有听过?”
仆人道:“是上一位女王钦封的外姓亲王,地位远高于亚瑟公爵!这次能够过来,也是女王对您的重视。”
拉冬道:“让他们去准备,今晚我会亲自去接待他们!”
“好的!”仆人走了两步,又撤回头:“殿下。”
拉冬有些不耐烦:“又有什么事?”
“甘娅殿下派人传话,说想邀请王浩陪同她一起共进晚餐!”
拉冬旋身,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
甘娅是拉冬的亲姐姐,比他大八岁,十年前甘娅的丈夫去世,本该继承遗产的甘娅,因为没有子嗣留下,遭遇了丈夫一族的阻拦。
因对方家族在北欧也很受拥护,硬碰硬显然不太现实,如此一来,关于遗产的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姐姐想做什么?”拉冬显然对此很好奇。
仆人道:“可能只是简单的吃一顿饭吧!”
……
夜晚的北欧美的犹如幻境一样,天上星罗满布,因为空气良好,使得那些星辰压得极低,仿佛触手可得。
豪车的车窗滑了半截,露出一张冷硬而英俊的脸庞。
王浩出神的望着不远处闪烁着灯光的古堡。
今晚的这场邀请是他多日处心积虑获得的。
因为王浩很清楚,要想真正在北欧站得住脚,就必须得拥有让人望而生畏的本领。
所以,他将目标投放在了那个寡妇身上。
甘娅!
选择她的原因很简单。
第一,她身份尊贵,跟拉冬不相上下。
第二,甘娅身边需要个得力的干将,为她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第三……甘娅似乎有些喜欢他。
王浩能感觉得到,那位风情万种的女人看他的眼神跟别人不一样。
王浩将车停好,打开车门的时候,等待在一旁的仆人眼睛不由得亮了一下。
今晚的王浩很特别!
人靠衣装马靠鞍,从前王浩一直都是跟随娄天钦的风格去穿衣,因为保镖首要条件就是贴合雇主,不能显得太突兀,否则容易被人盯梢。
但是今晚王浩却换掉了多年的习惯。
白色的手工西装,暗红色的衬衫,红与白,这两种颜色在王浩身上竟混搭出了一种别样的风情。
白色是冷静,红色是热烈。
“带路!”
身穿燕尾服的仆人连忙收回惊艳的视线,伸长了手臂:“王先生,这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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