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躺赢的官司
作者:六月姜    更新:2021-12-17 01:07
  当然即便季晴没有邹鹏的帮助,曾律师也没有来到她身边。这盘她布局这么久的棋,也是不可能输的。
  想让她输,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整个陪审团包括台上的法官,全让王跃国等人买通了。他们无视所有证据,一边倒的包庇王跃国这群人。
  但这是不可能的。
  没看陪审团上架了那么多台麦克风,连央视都出马了嘛?王跃国等人不可能有这么大能量,可以同时买通这么多的记者和电台。
  而台上的法官即便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会更不敢在这种时候整什么幺蛾子!除非他不仅不想干了,还想把牢底坐穿。
  事实正是如此。
  整个开庭的过程顺利的不像话。在季晴一轮又一轮的证据呈堂之后,整个法院鸦雀无声,对方的辩护律师脸直接黑透了。
  要不是一旦上了法庭,不等最后结果出来,所有人都不能随便离开。季晴估摸着,王跃国请的那律师最想干的事情,就是当场摔门走人。
  这估计也是曾律师一生中,胜的最容易最舒爽的一场官司。全程他都没费什么劲,对方有任何疑问,他的当事人直接一堆的证据甩过去,甩的对方哑口无言,一张脸就跟调色盘似的颜色变来变去。
  要他是对方的辩护律师,估计当场吐血几升都是轻的。当然机智如他,压根不可能接胜率这么低的官司就是了。不然你以为他百分九十八点六的官司胜率,是怎么来的?
  当律师的,这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给点小钱就走不动道,在法庭上让人虐成屎那都是活该。不过季晴真是他见过的所有当事人里……怎么说呢?说她智慧吧,分明她布的局又简陋又粗略。
  稍微带点脑子的,估计都不能踩进她这坑里。
  说她没脑子吧,这官司打的,证据一波接着一波,几乎成了季晴一个人的秀场。都这样了,邹鹏那厮有必要跟他老板要人,为此不惜牺牲了鹏城地产项目未来两个点的利润分成?
  估计季晴随随便便请个律师,或者律师都不用请,就能吊打对面那波人。这官司胜的,简直一点悬念也没有。
  那可是整整两个点的利润分成,明眼人都能看出他老板在宰人。曾律认识邹鹏的时间也不短了,第一次看他如此干脆利索的挨宰,莫名还有一种乐呵呵的感觉?真是见了鬼了。
  反正邹鹏和季晴的脑回路,都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这一点,曾律师算是见识了!
  几天后尘埃落定,官司由于证据太充足,即便王跃国等人提出上诉,结果也不可能有太大改变。顶多就是赔偿金里的精神赔偿一项,有那么点商榷的余地,曾律师就打算打道回府了。
  临走前给季晴留了张名片,“以后要还有这种躺着都能打赢的官司,麻烦你一定要找我!”
  没有律师会嫌弃自己得胜的官司场数太多。
  更何况替季晴打官司,实在太轻松太舒爽了。那种证据一轮接着一轮往对方律师面上甩过去,直接把对方所有的辩护从根本上“啪啪”打回去的感觉,简直令人上瘾。
  以至于曾律师都开始反省,是不是他走错了律师该走的路子?但他很快清醒过来,怎么可能遇到的每个当事人都这么厉害,可以帮他或者自己收集到如此多的强有力证据。
  律师到最后还得靠一张嘴吃饭,这是颠簸不变的真理!越是如此,季晴这个别具一格的当事人,给曾律留下的印象也越发深刻。
  季晴可不知道,她给曾律的影响有如此之大。
  其实只要曾律多了解她一点,就会知道季晴之所以会提前收集那么多证据,归根结底就一个原因——
  那就是季晴从不觉得她比别人聪明到哪里去,恰恰相反,她一直以普通人自居。
  身为一个普通人,季晴又不想输。
  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多做点准备工作了。俗话说的好,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更何况她只是一个普通人。
  想赢别人一局,在季晴看来,只有提前将方方面面会遭遇到的事情罗列清楚,并做好应对预案。如此,有准备对上无准备,才能多出几分胜算。
  而当每一个细节的胜算都多出几分,累加起来的效果就不是一加一等于二了。有心算无心,最后她赢了这一局,那也是理所应当!
  赢了官司,季晴自然是开心的。
  记者轮番上门,季晴的态度却很谦虚低调。直言一切都是法官公正,司法公正。
  否则她一个平民小老百姓,怎么可能打赢这么难的一桩官司?
  难嘛?单看事件本身,仿佛不怎么难。
  但案件涉及的金额,却夸张到了上百万。
  光是马建木和王跃国两人,利用季晴的“YK”品牌谋取的利润,就超过了八十万!
  加上剩下那十六个一起上了法庭的商人和裁缝,再加上王跃国最后一晚上换了商标的“YKO”,那就是足足一百多万的赔偿款。
  这还没算他们需要赔给季晴的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等,一系列这样那样的费用。
  王跃国等人可以说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赚的钱全部要吐出来,还得倒赔一笔不菲的金额!这完全是在把他们往死路上逼。
  毕竟在利用季晴的“YK”品牌谋利之前,他们全副身家有没有一万块都不好说,现在却要赔给季晴所谋取利润金额的百分之十精神损失费。
  比如王跃国,这两月赚了四十多万,光是需要赔给季晴的精神损失费就高达四万多块!要知道,赚的那四十多万,是必定得吐还给季晴的。
  这四万多的精神损失费,他得自掏腰包。
  因此官司虽然胜利了,连法官都单独找季晴劝过话。大意是别把这群欠债的给逼急了,万一整出人命之类的,多少不好收场。
  季晴心里有数,她本来也没打算赶尽杀绝。
  这次的案件,在八十年代末极为典型。加上正值上层领导倡导改革开放之风,鼓励大家下海经商。这次的品牌商标大战,显然对后世有些非同一般的借鉴和正向引导意义,季晴收获了数之不尽的好处。
  杭城本地的电台包括各大早晚报,纷纷在第一时间报道跟进她这次被简称为“YK”案的品牌大战,导致“YK”品牌在杭城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