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作者:陈云    更新:2021-12-07 12:20
  小蒸地区过去不种双季稻,小麦也种得很少。解放前一个农户如果种十亩田,在冬季大约种七亩红花草、两亩蚕豆、半亩小麦、半亩油菜。去年双季稻增加到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十四,小麦增加到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四,蚕豆和红花草都种得比较少。这样的安排,违反了当地的具体条件,使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受到损失,群众很不满意。今年双季稻虽然缩小到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七点五,农民仍然嫌种得多了。
  从上海市郊区和嘉兴、苏州两个专区的情况来看,这里无霜期还不够长,一般说来不适宜于多种双季稻。在这样的地区,如果双季稻种植面积大,劳动力和肥料比较紧张,就会得不偿失。嘉兴专区每一农业人口平均有耕地二点八亩,去年种的双季稻达到水稻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由于“双抢”时劳动力不足,误了季节,两季的产量每亩只有四百五十斤,比单季稻还低四十八斤。所以,不研究客观条件,主观地把“单改双”作为增产粮食的主要措施,是不切合实际的。
  在有的地方,种一些双季稻可能是有利的。像浙江省萧山县今年种了占稻田百分之六十的双季稻,据说仍然有可能获得丰收。原因是:
  (一)这里无霜期比较长,双季早稻种得早,收得早,双季晚稻能在七月底前种完(其他地区要迟七天到十天),霜冻也比较晚。因此,早稻和晚稻的亩产量都能达到五百多斤。
  (二)这里每人平均不到一亩耕地,劳力多,肥料足。因为靠近杭州,可以从城里运回很多肥料。
  (三)这里是半水稻、半棉麻(注「棉麻指棉花和麻。——第182页。」)地区,种水稻和种棉麻可以错开时间。种一部分双季稻,在抢收早稻、抢种晚稻的大忙时,可以不误季节,也不致使单季晚稻受很大影响。
  即使在这样的地区,种双季稻过多也是不适宜的,农民对去年双季稻种的过多就很不满意。
  由此可见,种不种双季稻,种多少,主要决定于无霜期的长短,以及人口和耕地的比例等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长江三角洲的南部地区,如果耕地每人不到一亩,可以种较多的双季稻;每人一亩半左右,就只能种少量的双季稻;如果每人二亩半左右,则以不种双季稻为好。偏北地区(例如无锡),即使每人不到一亩,种双季稻也不一定适宜。
  种多少小麦,主要决定于地势的高低和土质是否适宜。一般来讲,在低洼地区不宜多种小麦。如青浦县,东部地势高于西部,种的小麦历年就比西部多,亩产量也比西部高。上海市的上海、宝山、嘉定等县,苏州专区的江阴(注「参见本书注[96]。——第183页。」)等县,是小麦的高产区,历来多种小麦。即使在这一类地区,也应该种一点蚕豆和绿肥,使土质能够改善。
  四、有必要改变口粮安排的时间
  在小蒸地区,不种双季稻,少种小麦,多种蚕豆和红花草,是农民的共同要求。去年冬季所以种了相当多的小麦,今年春季所以又种了一部分双季稻,主要是为了接口粮。去年的粮食只安排到今年六月底,第三季度三个月的口粮要靠小麦和双季早稻来解决。如果不种双季稻,并压缩小麦的面积,第三季度的口粮就必须主要依靠上一年的秋收。也就是说,必须把口粮安排到次年的九月底。这样,粮食年度(注「指粮食年度,它是计算粮食的购、销、调、存所使用的全国统一的年度。当时规定的粮食年度,是从本年七月一日起到下年六月底止。后来改为从本年四月一日起到下年三月底止。——第69、125、160、183、194页。」)就要由原来的从上年七月到次年六月,改变为上年十月到次年九月。解放以来长时期中,这个地区农民的口粮就是从每年十月留到次年九月底的。
  上海市郊区、嘉兴专区、苏州专区都有一部分地区的情况同小蒸类似。我们在同嘉兴、嘉善、吴江、吴县等县、社、队干部的座谈中,经过算帐,大部分同志要求不种或少种双季稻,少种小麦,多种蚕豆,但认为要改变这种作物安排方法,必须解决第三季度的口粮问题。他们计算,种一部分小麦,在易涝的荡田种一部分赤稻或洋籼(注「这里所说的赤稻,是籼稻的一种。洋籼指当时从东南亚引进的一种籼稻。——第184页。」)(可以比晚稻早收四十五天),再用蚕豆抵一部分粮食,这样在第三季度就只缺一个半月口粮。如果国家能在第一年每人减少六十斤统购任务,就可以改变口粮安排的时间,第二年把上年减少的六十斤统购粮补起来,国家统购总数并不减少。
  同小蒸公社相类似的地区,在嘉兴专区估计有二十五万人,苏州专区估计有十万人,上海市郊区估计有二十万人,共计五十五万人。如果统购粮每人平均减少六十斤,总共只有三千三百万斤。仅仅在第一年减少这一点统购任务,就有可能使这个地区粮食的实际产量和农民的实际收入都有增加。更重要的是,这样安排可以逐渐增加土地肥力,经过两三年,使土质得到恢复和改善,为今后的粮食增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按中央规定留足自留地——青浦县小蒸人民公社调查报告之三
  小蒸地区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有自留地七百多亩,只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其中大田约五百亩,其余都是“十边地”(注「“十边地”指除农田以外的田边、场边、路边、沟边、塘边、圩边、岩边、屋边、坟边、篱边等可以种植的空隙地。——第185页。」)。人民公社化时把自留地统统归公。一九五九年郑州会议(注「一九五九年郑州会议指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五日在河南郑州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和纠正“共产风”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人民公社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队(这里指生产大队,相当于原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础的体制;在公社内部,承认队与队、社员与社员的收入之间的差别,实行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的原则等。会议起草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第185页。」)后,分了三百多亩大田作农民自留地,可是,春天分了,秋后又归公,自留地所产粮食也折价归公。本来社员还保留一些“十边地”,后来也陆续变为公共食堂的菜地了。
  今年春天,在农业“六十条”(注「“六十条”指一九六一年三月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全文共六十条。条例草案对于纠正人民公社内部严重存在的队与队、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得太多太死,民主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同年五六月间,中共中央对这个草案作了修改,制定了供讨论和试行用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规定取消分配上的供给制部分,停办公共食堂。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把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队。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人民公社六十条的贯彻执行,对恢复农村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第160、185、198页。」)下达后,又重新分给农民自留地七百二十六亩,平均每人不到八厘。其中,大田只有一百二十亩,占耕地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五,不到高级社时期的四分之一。社队干部的意见,现在这一点自留地,显然满足不了农民各方面的要求。农民的自留地不仅不应该比高级社时期少,还应该多一点。
  在与社队干部讨论时,他们提出,让农民多种一点自留地有以下好处:
  (一)可以补充口粮。现在口粮少,多数农民一天吃四餐粥,这是不能持久的。上海郊区的口粮标准已经高于其他地区,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再提高。多给农民一些自留地种粮食和瓜菜,是目前补充口粮的主要办法。
  (二)便于养猪积肥。增产粮食,肥料很重要。增加肥料,主要靠多养猪,多种绿肥。现在养猪,不能像过去那样依靠外地供应豆饼和麸皮,单靠自己的口粮加工所得的一点糠也不够,必须在自留地上种些杂粮作饲料。
  (三)可以种些蔬菜,满足农民自己的需要。过去小蒸的蔬菜靠外地供应,现在供应很少。要吃蔬菜,必须在自留地上种。
  (四)农民可以有些零用钱。现在农民用几个钱,都要向生产队借,“比做媳妇还困难”。有了自留地,农民可以种些东西出卖,也可以养鸡、养鸭,卖蛋换钱。农民手头灵活了,干部也省掉许多麻烦。
  (五)可以恢复和发展竹园。因为自留地不够,有些农民砍了竹子种粮、种菜,竹园比解放前减少很多,这是十分不利的。现在木材供应困难,竹子的用途更多了,特别是制除草用的耥竿和翻土用的铁搭柄所用的竹子,每年需要补充,不能短少。从外地买回竹子也很不容易。应该分出一部分自留地恢复和扩大竹园,并在宅前宅后多种一点竹子。
  社队干部一方面认为很有必要再多分一点自留地,另一方面对多分自留地仍有各种顾虑,主要是担心因集体耕地减少而完不成粮食征购任务,社员可能只关心自留地而不积极参加集体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