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美]H·G·威尔斯    更新:2021-12-06 18:40
  他惯有的慈眉善目不见了。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嘴也张得圆圆的惊讶极了,连脸也好像变形了。听了我的话,他的眉头也拧起来。
  “听你这样说,我很失望。”终于,他吸了口气说。他不再重复他的建议:我应该坐下。他向着窗前走了一两步,接着又转过身。“我建议你……”他说着,口气里带有一点不耐烦,带有一点有教养的人的宽容……他在克制自己。
  我将不告诉你他争论的内容,或是我争论的内容。总的来说,以我35年的经验推理,我断定,如果我的辩证法不怎样,那么尊敬的加比塔斯先生的辩证法就更糟了。
  他的脸颊上的红晕在扩大,声音里也变了。我们越来越粗鲁地打断对方的话。我们虚构事实,无中生有,求助于连名字也记不准的权威的名字。这真是一场愚蠢的争论!一场荒谬的争论!你一定能想象出我们谈话的声音,就像吵架一样。
  我母亲无疑正停在偻梯间,担心地听着,好像她要说:“我亲爱的孩子,别这样同他讲话!噢!别冒犯他!加比塔斯先生很喜欢与你的友谊。去仔细想想加比塔斯先生会说什么。”
  然后,我们相互仍旧保持着虚伪的礼貌。相对于其他宗教,基督教在道德上的优越性早已使它走到了前头,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因为我们的历史知识不足,我们只有用想象中的概念去争论此事。我斥责基督教推崇奴隶的道德,并且宣布我本人为一位德国作家的信徒。此人当时并不有名,名字叫尼采。(注:尼采:1844.1900,德国哲学家。)。
  作为一名信徒,我得坦白我并不特别熟悉此人的著作。事实上,我对他的全部了解都是通过上周的《号角》上的两篇文章……。但是,尊敬的加比塔斯先生从来不看那种书。尽管这位作家采取独树一帜的态度对信仰进行批判,而信仰又是那些高贵的绅士们所推崇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现在毫不怀疑尊敬的加比塔斯先生根本不晓得尼采是谁。
  “我是尼采的信徒。”我说,语气里带有进一步强调我的意思。
  听到那个名字,他显得非常窘迫。于是,我又马上重复了一遍。
  “可你知道尼采主张什么吗?”我故意嘲笑他。
  “一定有人彻底地驳斥他。”他说着,仍想避开谈论这个他不清楚的人。
  “他被谁驳斥?”我突然严厉地说,“你不妨说一说!”说完就残忍地回敬着。
  一件突发事件把加比塔斯先生从困境中拯救了,同时,却加重了我的灾难。
  在我说完话后,外面传来了得得的马蹄声、车轮的吱吱声,然后,车停了,我瞥见一个戴草帽的赶车人和一对黑色的马。那好像是一辆去克莱顿的非同寻常的马车。
  “嗨!”尊敬的加比塔斯说着向窗子走去。“嘿!是弗拉尔老夫人!是弗拉尔老夫人!?她找我干什么?”
  他转身面向我,因争吵而引起的红晕已经失去。他的脸像被红日照耀。看得出来,弗拉尔太太不是每天都来看他。
  “我的事可真不少。”他说,随后几乎露齿一笑。“你得允许告辞一会儿!然后我会告诉你我想说的。但是别走开。我恳求你不要走开。我向你保证……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
  他走出了房间,挥手做了一个希望我别走的手势。
  “您管不了我!”我在他身后喊道。
  “别,别,别!”走廊里传来他的声音,“我已经有了答案。”
  我想他是在接着说,“完全错了。”接着,我看到他跑下楼去和那位老夫人交谈。
  我暗暗骂着。我发誓。我向着窗前走了三步。这使我距那个可憎的抽届只有不到一码远。
  我看了一眼抽届,然后,弊了一眼那个老太太。我觉得她是那么肥硕。而且,转眼,她儿子和内蒂的脸都在我的脑子里爆炸起来。无疑,斯图亚特家已经不再为那件事而难过。那我还棗
  那我还在这儿干什么?
  当我已经无法看清事实的时候,我还在这儿干什么?
  我突然醒悟过来,身体里好像注入了新的能量。我又放心地看了一眼牧师那可怜的背影,看了一眼老太婆突起的鼻子、颤抖的手。我原来,我不再犹豫地打开了那个小抽届,把四枚金镑放进我的口袋里,再把抽届关好。接着我又来到窗前,他们还在交谈。
  一切都很顺利。他可能几小时内不会再看抽届。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我还有20分钟。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去买双靴子,然后再走。可是,我怎么到火车站去呢?
  我壮着胆子走到走廊,把我的帽子和手杖拿好……从他身边走过?
  对,就这么办!那么重要的人物和他谈着话,他是不会停下来和我再辩论的。我大胆地走下台阶。
  “我想要请你列个单子,加比塔斯先生,包括所有的确有价值的情况。”老弗拉尔夫人正在说。
  “我们会列出临时那些地方的名单。”他在说,然后,忧心忡忡地回头扫了我一眼。
  “我要走了。”我冲他大声说,“我要在20分钟内赶回去。”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他又转向他的主子,好像我不再重要。或许,他希望我离开。
  如果说我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由于这种果断和有效的偷盗,我变得异常冷静,精神振奋,无所不能。毕竟,我的决心就要实现了。我不再感到无形的束缚。我觉得我能抓住时机使其有利于我。我现在就去海克街的那家不大的鞋店,买一双相当不错的靴子,花十分钟;然后到火车站,再花五分钟;然后走上征途!我感到我的计划完美极了,而且这也与道德无关。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尼采所说的超人。可我怎么也想不到牧师的钟会有问题。
  我没能赶上火车。
  一部分原因是牧师的钟慢了,一部分原因是鞋匠的那种做买卖的顽固态度,就在我说我将没有时间,他还让试一试另外一双靴子。我买了后面这双靴子,却给了他一个错误的地址,让他把旧鞋送回去。当我看着火车驶出车站时,只能站在那儿去空想尼采的超人。
  即使到了这时,我也没丧失理智。我几乎立刻推想,如果要迅速地追赶,也不要从克莱顿上车。这会有很大的优越性。事实上,坐火车去将是一场错误,那就全靠运气了。实际上,在询问夏弗姆伯里时我已经很草率了。凭此线索,那位职员不会记不得我。现在,这突发的事故使他无法达到目的。因此,我根本就没走进火车站,没有表现出没赶上火车的样子,而是悄悄地走了过去,沿着路走,一直跨过了小桥,然后,又漫无目的地沿着怀特砖厂的配给站往回走,上了那条从克莱顿高地通往两英里站的小路。我估计着,在那儿有足够的时间赶上六点十三分的火车。
  我很平静,也很警觉。假如牧师碰巧要立刻去开抽届,他一定想不到在十或十一个金镑里会少了四个吧?如果他想起来了,他会想到我吗?如果他想到是我拿走了,他会马上采取行动吗?或是等我回来?如果他马上采取行动,他会打扰我吗?还是去报警?这儿有十几条公路和铁路可以离开克莱顿地区,他怎么知道我会走哪条路呢?假如说他马上去火车站,没有人会记得我离开了。道理很简单,因为我没赶上火车。可是,他们会不会记起夏弗姆伯里的事?这也不大可能。
  我决定不直接从伯明翰到夏弗姆伯里去,而是从那儿绕到蒙克夏普顿,再到威弗恩,然后,再从北边到夏弗姆伯里。可能途中要在哪儿过一夜。但是,这可以使我有效地躲藏而不被任何人发现,当然,严密的追捕是逃不过的。这毕竟不是什么杀人案件,只不过是偷了四枚金镑。
  在到克莱顿高地之前,我调整了一下心情。
  到了高地,我回头张望。那是怎样的世界哟!忽然,我开始感到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次张望。如果我能追赶上逃亡者并取得成功,我就会与他们同归于尽,要么就会被绞死。
  我停下来,更加仔细地回头看着下面这片可恶的山谷。
  这里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我正离开这山谷。我想,我这是一次永别。然后,在最后一次回望中,那生育我、推残我、造就了我的城镇似乎以某种难以言语的方式变得陌生起来。或许,当整个城镇被夜色掩饰起来变得朦朦胧胧时,我可能更习惯于读解它。现在,整个城镇在下午明亮的阳光下,在周日散发的烟气中显现出轮廊,这也多少使我对它有点迷冷。或许,在过去一周多的时间里,我的情感经历中有什么东西使我领会了许多,使我能洞察到异常的事物,对人们普遍接受的事物置疑。但是,同时,我相信我是平生第一次开始注视到那些乱糟糟的煤矿、住屋、银行、铁路货场、运河、锻造厂、鼓风炉、教堂,大量的丑陋的冒着烟的起伏不平的东西。人们在那儿像垃圾箱里的青蛙一样没有怨言地生活。一切的一切是多么肮脏。各种事物都互相拥挤着,排挤着,摧毁着它周围的事物。高炉的烟气围绕着银行周围的泥土,教堂的圣徒们听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公共场所把腐烂变质的东西丢在学校的大门口,凄凉的住屋痛苦地被挤压在庞大的工业建筑物下。到处呈现出没有规则的愚昧,人性被人类创造的事物扼杀。所有有活力的事物都四处飘零,就像一只被击中的瞎了眼的动物在泥沼中挣扎,陷落。
  那天下午,我头脑乱糟糟的,况且,心里想着去谋杀,我自问我怎么站到了这些事物的面前。